Re: 同性收養和代理孕母的倫理問題

作者: nominalism (諾米諾主義)   2013-12-20 15:08:32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那我們又會有一個新的倫理問題
: 不管是女同從精子銀行,還是男同請代理孕母
: 同志雙親為了自身想要小孩的需求,將小孩子與他的血緣上面的親屬分離
: 以小孩子的立場,如果他長大成人懂事後,無法接受這種因著人慾,
: 將他從血脈雙親強制的做為要怎麼辦?
我想問一個反向的問題:
以現況來看,即使原生父母對小孩的教養都沒有特別的缺失,但若子女長大
成人懂事後,無法接受自己僅僅因為父母是自己的基因來源,就對自己有法
律上特殊的權利義務關係,此時子女可以無條件地、自由地與自己的原生父
母斷決親屬關係嗎?
如果你認為你提的問題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倫理問題,我想我提的問題也絕對
有相同的資格成為一個值得思考的倫理問題。
憑什麼只要是生父母,就理所當然地可以對其子代有任何權利?
作者: onlypower (黑暗之心)   2013-02-20 23:12:00
小弟以為,多元家庭議題之所以會有很多人感到憂心,簡單來說,並不是恐同或反同,也不是基督不基督的,而是我們當前社會對於家庭的概念和瞭解,就是傳統式的家庭觀念多元家庭在亞洲社會推動,必然會面臨更大的阻力,這是任何有識之士可以預見的,很多人會將多元家庭限縮在同性議題上,反而是對多元家庭的一種特別限縮的解釋,而隨之而來的論戰的就模糊焦點,並無法建立共識。多元家庭真正的議題,對小弟來說,只有兩個:第一,多元家庭如何取代傳統家庭的觀念,很老套,但很重要;第2是,多元家庭需要一個有別於現今倫理關係的新倫理學或是倫理關係的界定,除了明確化相關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外,更重要的是透過各種方式變成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02-20 23:42:00
倫理學一直都很簡單解決,問題是典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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