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12-08 23:33:14首先感謝CH大、U大及S大的回覆。
我想我知道我的問題出在哪裡了。
誠如CH大所說,道德的界定可以分為:
1. 約定成俗來定義道德。
2. 效益或功利主義。
然而我覺得我採取的是第三個界定方式。
這樣的界定方式並非是 "約定成俗",也不是效益主義。
比如尼采的道德,他認為人是殘忍的動物,
因此壓抑自己想要對別人殘忍的意志的不道德的。
又比如老庄的"自然無為"。
它不是約定成俗,而是根據他們對世界的認識所綜合出來的準則。
我想從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知道,我所說的第三種界定方式是:
3. 根據我們對世界的認識,綜合出的準則。
當然這樣的界定方式是不完美的,
這確實是我的論述沒有注意到的地方,謝謝大家幫我點出這個問題。
我同意CH大所說,我們現在能夠譴責的只是那些 "對群體的他人構成侵害的"(行為)。
然而我認為這樣的標準並不是道德的全部。
因為我認為道德應該還包含指導我們哪些事情應該做。
應該做而不做,也是不道德的。
所以我不會採取Ch大、U大及S大所提供的 "對群體的他人構成侵害的(行為)"
為道德標準。
(也許如ia大所說,Ch大、U大及S大提供的標準叫法益。)
當然,哪些事是應該做的,這樣的道德我們目前好像沒辦法掌握。
所以我承認我的論證過於草率了。
再次謝謝大家的指點。
約定俗成和效益主義也都是基於對世界的認識而歸納出的法則 不可能會有哪種道德不需要對世界有所認知就可以定義道德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36:00沒想到CH大那麼快就有回應了。
而這幾種會有危險就是 沒有人是全知全能的即使你說的尼采 老莊都是一樣y所以你的定義無法解決問題 也無法脫離約定俗成和效益主義之外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37:00我想指出的是 "約定成俗" 可能包含了某些武斷的教條。
你講的老莊跟尼采也是呀今天他們的信徒選擇用他那套來定義 那就是了我講的是這種情況就是會出現價值觀互相侵犯的狀況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38:00而效益主義則過多的著重在 "人" 這個物種的利益。
談道德不可能不本於人來談即使是環保這個概念也是本於人的利益來談的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39:00確實,確實。所以我承認我們沒有辦法掌握那樣的道德。
我們會想保護環境節制人欲 無非是怕自己滅亡所以我才說我們可以選擇自己要選擇甚麼做為自己想相信的道德 但要拿來去禁止別人怎麼幹 太難除非我們之中有人可能真的會受害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41:00其實我還有一點點問題,如果CH大不嫌煩,我可以再叨擾一下嗎?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42:00就是假如採取您及U大S大提供的(我現稱之"法益")標準,那麼不孝順父母是不是也不再是不道德的?
那是你跟你自己父母的事情 我們沒有足夠立足點去判斷我認為我父母養我長大 付出所有 所以他老了需要我照顧 我也願意照顧他 這是我自己選擇的有人認為自己父母根本沒有好好養育他 甚至有恨他不去孝順父母那是他自己的自由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45:00所以任何一個人大辣辣的宣告他不管他父母的死活,我們也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46:00不應該譴責他?
為的就是 你有撫養能力 不去撫養會造成社會其他人負擔而設立的我跟你講的意思是 你的問題太籠統你這個問題好像人一定該孝順父母 事實上我看不盡然每個父母對待自己的孩子都不一樣 誰說一定該回報呢?只是為了不讓社會其他人構成困擾 我們盡量得撫養而已
作者:
donggan (donggan)
2013-02-08 23:48:00好的,我想我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再次謝謝CH大
你把你自己想要孝順你自父母的心 硬要擴展到你不理解的外人 那會產生一些奇怪的衝突和結論你以法律來講就是 你有撫養能力的話你有撫養你親人的義務 但要如何孝順你跟你父母感情怎樣 外人可以批評 但不能強制現今許多議題的衝突都是起始於這種心態許多人把自己的情感直接投射到別人身上 包括同志議題但完全忽略同志跟我們原本就不一樣的事實或其他種種集體意見的霸凌和壓力這完全就是忽視個體差異 集體意識暴力的結果
「我們」是誰?漢人、基督徒、原住民認識的「世界」一樣嗎?無產階級跟中產階級認識世界的「方式」一樣嗎?真的硬要找一個標準...最接近的大概是「普世價值」吧類似聯合國的人權宣言但他仍然只是訂出「不可被侵犯」的底線,規範的單位是「國家」,與「個人」該做什麼比較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