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由不生育是否道德看同性婚姻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12-06 15:31:26
※ 引述《donggan (donggan)》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
: 因為小弟最近有需要探討這方面的議題,想嘗試回答。
: PO在這裡是希望大家針對我的"嘗試"給予建議及批評。
: 先謝謝大家的參與及指教。
: 對不起,因為一開始沒有釐清自己的想法,這裡改一下題目:
: 以下()中的文字是修改之前的文字。
: Q:不生育是不道德的嗎?如果是,能否由此前提推論同性婚姻的不道德?
: (Q:應該立法同意同性婚姻嗎?)
其實呀 即使論述出同性戀不生育是不道德的 也不一定能推得
同性戀結婚不道德
最佳的反例
我想要得到郭台銘的遺產 所以我刻意誘使他跟我結婚
我為了遺產跟郭台銘結婚 我想以道德來講
多數人的道德直覺認為為了錢而出賣肉體和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但不代表他們不能結婚 因為在客觀事實上
他們倆個結婚 又沒有侵害到誰?
只要雙方合意 即可行駛這個權利
在這裡我覺得要能反對同志結婚的最佳途徑
應該在於論證同性戀行駛結婚權後侵害到他人 故同志結婚權不是人權
但我個人覺得以人權的概念來看
因為憲法不得賦予定義人權 只能保障人權
此乃人權國家的基本精神
所以即使憲法中沒有明文禁止或保障同志可以結婚
只要同志想要行駛這權力 無法真的推斷出侵害到誰的權利
立法並非賦予權力 乃在於保障原本就該存在的權利
(制度性保障原則)
(如同憲法與人權的關係一樣)
就無法 即使是你自己認為的道德或不道德都一樣
: 在這裡我想把不生育(同性婚姻)作一個界定,它是屬於下列何者:
: 1.不生育(同性婚姻)是天生的偏好。
: 允許某一種偏好沒有任何對錯問題。
: 比如有些人喜歡穿紅色的衣服。於是他們要求立法允許穿紅色的衣服。
: (為什麼要立法?不是重點。不過可以想像有一群人反對就是了。
: 反對的理由可能是:比如當官的才可以穿紅衣)
其實我覺得這裡會混淆
許多同性戀會想要生育 會想要有自己的孩子
這就跟你1的界定衝突了
想擁有自己孩子的同性戀 只要生理上沒有殘缺
真的要找一個女性或男性幫他/她做一個 也可以
確實有男女同志借精或肚子讓自己製造出後代的案例
然而你講的有一群人反對
這根本不構成可以反對的理由
今天回教徒認為女性不得拋頭露面
基督徒認為不該有婚前性行為
因為這部分人認為 所以女性要蒙面 男女一定得在婚前守貞 才合法?
這對嗎?
你用部分人反對 就不得做某些事情的論點
會得到許多多數暴力和文化宗教霸凌的後果
: 2.不生育(同性婚姻)不是一種偏好,而是本質上"錯"的行為。
: 比如吸鴉片是錯的,它有害身體健康。
: 不管多少人同意吸食鴉片(比如林則徐年代),
: 也不管有哪些人不吸食鴉片就會死亡,我們都不會立法允許任何人只要他想,
: 就可以吸食鴉片。
: 我按照上面的界定方法,我偏向把同性結婚歸類於第二個。
: 因為不生育(同性結婚)違反 "生物有延續自己物種的傾向"。
: 不知道這樣的看法有什麼問題嗎?希望大家能夠幫忙指出。
: 再次謝謝大家。
在這裡你想講本質上是錯?
我願意理解成你認為是不道德的吧?
然而你在說甚麼是錯之前
或許我們該就道德做定義
界定道德最主流有兩條路
其一
約定俗成來定義道德
這跟你在1反對立法保障的理路是一樣的
例如: 自古來天經地義.... 或是聖經說.... 可蘭經說....
甚至我老爸老媽老祖宗說.... 或是我們大家都這樣.....所以....
而這些道德判斷 會造成全球化多元社會中各族群的衝突和悲劇
例如:
回教國家的人會認為我們女性不遮臉是淫蕩失德的?
漢民族認為遊牧民族的兄嫂過世弟弟取之的習俗是不道德的?
愛狗人士認為韓國人吃狗肉是不道德的?
甚至民主國家部份人就是認為獨裁是不道德的?
或是再更早以前 接受基督教的西歐社會
認為不信教的異教徒是不道德的 必須火刑?
印度或回教國家女人被性侵 是不潔的 家法處決才得以維持家名?
這些道德判斷我想在遇到文化背景或價值觀不同的人是無效的
這種道德判斷會導致對相異道德觀的侵害和群眾暴力
以現今社會的多元化 使用這種道德界定方式洽當嗎?
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要相信甚麼做為自己的道德
但當價值觀衝突時 以自己相信的道德來強行批判對方是不對且有害社會的
其二
道德是以滿足群體大多數或個人最大效益來看的路線
(效益或功利主義)
我也覺得無法解決爭論
群體大多數的路線的困難舉個例子來講
今天一個荒島上 食物只夠7人吃
今天有8個人 逼其中1個自殺是滿足群體大多數利益的方式
但這樣要說道德還是不道德呢?
個體效益更是可能引起困難
對住在河川上游的我來講
我隨手往河裡倒垃圾又不影響我用水的利益
反而使我得到不用處理垃圾的方便
且我也不在意住下游的人快樂與否干我屁事?
為何不丟呢?
基於上述兩個路線各自有許多不能解決的衝突和問題
我認為我們只能謙卑地承認
我們不是全知全能的神
我們不能跟大家講道德是甚麼?
我們只能消極地將道德定義為
只要不是對群體的他人構成實質侵害的
就不該說是不道德的
換句話說
能被譴責為不道德的
只有對群體的他人構成侵害的
所以的所以
最終的最終
只要你不能論述出
某某某今天不生子 到底害到誰了?
所以是不道德的
你就不該去譴責他是不道德的
而你說的鴉片
我想吸食毒品所造成的種種精神和肉體疾病
甚至因產生的攻擊妄想傾向 而侵害到他人生命安全
這是客觀確實發生的
所以我們會同意吸食毒品是不道德的
但你所說的不生育?
我想你沒辦法卻證實
部分人不生育到底危害到人類全體甚麼?
因為 一般關於生育可以分成五個族群
1.會想生有能力養的: 一定會生 而且可能還會生三四個 例如 有錢健康夫妻檔
2.會想生沒能力養的: 只敢生少少 甚至不敢生 例如 22k或單薪夫妻檔
3.而可生但不想生的: 不會去生 例如 頂客族 天生不喜小孩者
部分同志
4.想生可是不能生: 沒有生 例如 不孕症 部分同志
5.不被鼓勵去生: 不一定 通常不會生 例如 唐氏症 各種嚴重遺傳
疾病患者
我這裡無法跟你講 為了大家的利益
哪個族群的人該生幾個
你也看到了 光1~3可以生育的族群
所該客觀考慮的條件就太複雜了吧
1.可以拼命生 生十個也可能可以照顧得很好
2.你強迫他生 他們的薪水可能連一個都沒辦法好好教養 (豈不是製造社會可能問題?)
3.有些人就真的沒辦法跟小孩相處或自認為能好好教養小孩 (如上)
同志是可以找代理孕母和精子銀行啦
你怎麼可以武斷的直接以不生育等於不道德來譴責呢?
而且由現實來看
人類的存續問題 跟甚麼存續傾向無直接關係
跟資源和環境負載力有關係
過多的人口會造成飢荒 戰爭 環境的毀滅
我想這是客觀不容否認的事實
所以我認為
以生不生做為道德批判的其中原則
不僅太過武斷
而且也忽略了現實世界的實況跟需要
除非你可以確定
哪個族群該怎麼生 該生多少可以達到最佳的情況
但我認為即使你能確定
人家要不要生
仍然是人家的自由
性交和生殖權從來沒有聽過哪個人權國家可以以國家力量強制的
只能鼓勵XD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6 15:35:00
我想他的論點是任何人不結婚不生育,會危害到人類和社會的存續吧?任何人.............都會...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15:36:00
直接那樣理解他的論點早就被打死了所以我才幫他修正一下 不然我也不必回這篇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6 15:39:00
我會傾向相信他是偏邊沁模式的功利主義而坦白說,在華人社會中,這種「人有責任為社會捨己」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15:39:00
但我實在無法認同功利主義呀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6 15:40:00
的禮教,也令太多人不能清楚理解道德和權利,害人不淺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15:40:00
功利主義能有效只能存在於可量化選擇的後果可做加減分式的區別的模型現實社會中根本做不到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6 15:41:00
我會認為就算用功利主義,仍然無法解釋婚姻合法性。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15:41:00
惡魔櫻桃說的沒錯 不過這正是我們哲學人的工作恩 我文章下面有稍微提到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3-02-06 23:05:00
其實不生育會危害到社會因此要立法跟「生太多會回害到社會」的一胎化政策根本就是同一件事
作者: sunny1991225 (桑妮)   2013-02-06 23:11:00
我覺得更怪異的是,就算不生育會危害到社會而需要立法,只要承認有同性族群,這裡也不會影響同性婚姻,因為這裡其實有可以生育但不生育,以及根本上就是不能生育的差別你要立法最多也只能管前者而不是後者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3-02-06 23:15:00
因為反對者認為只要不立法,同性戀就不會存在...或者說他們可以假裝看不見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23:34:00
對呀 我希望我後面分析的夠淺白= =
作者: KingLBJ (KingLBJ)   2013-02-20 17:13:00
憲法上A權利侵害到B權利是常有的事.但不會得到因此A不是權利.所以套到即便就算同志結婚會侵害到他人權利.也不會必然導出同性戀結婚不是人權!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20 18:35:00
我知道樓上講的例子 但那也要看侵害到B讓總體得到甚麼吧?今天侵害到同志的結婚權利會如何益於總體呢?
作者: KingLBJ (KingLBJ)   2013-02-21 01:49:00
其實就是基本權衝突.但在我看來同意婚姻平權根本沒有所謂基本權衝突.基本權衝突的本體要是權利.公共利益根本不是在此的規範主體.所以講通過婚姻平權有害於公益的根本是搞不清楚權利 利益 公益 甚至反射利益 的位階退萬步言即便有所謂的衝突.也會進入C大講的不通過婚姻平權會如何益於總體.或應該說兩權相害取其輕.但是基本人權的核心是不容侵犯的.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21 12:07:00
感謝kinglbj的解釋 看來樓上不僅會打籃球 這也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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