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同性收養和代理孕母的倫理問題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3-12-06 22:42:04
: 在現在,有人認為,女性或同性戀是非理性的嗎?
: 宗教與同性戀對話,並沒有出現你的預設,認為同性戀是非理性
: 反而是為了達到共識,把自己獨斷的神學部分去除,用雙方共通的部分對話
: 如果不是在這種條件下呢? (你瘋了/不理性/不正常。)
: 關啟文的文章,他一直有服從一個條件,就是不預設同性性行為是不道德的。
: 很抱歉,iamalam2005大,你有很多預設的前提,在我們進行的討論中,是不存在的。
: 若你用根本不存在的前提,去推導出這種結論,這樣我們確實是在各說各話。
: 不是我沒有主動走進你的世界裡(去除掉神學獨斷的部分),嘗試去理解你的理念。
: 而是你也一直沒有走出自己的世界來,今天我們討論的情況,
: 事實上,不像你設定的有那樣的預設。。
我在之前留言承諾要回應星閃君的疑惑,他剛剛寄信來催稿了。
唉,我這星期上西哲板的時間已經快要比跟我女朋友聊天來的多了,這是好是壞?
首先,我上一篇文章,是對我自己的註腳。是因為我覺得k大所提供的傅柯讓我更能夠理
解自己的論點,對我很有幫助,而寫下來的自我詮釋,完全沒有要回應星閃君的意思。
如果用非常粗糙的語言來描述的話,我理解的傅柯認為
人使用某種「外在的標記」來標記他人,進而以此標記為由,阻止他人取得某些權益。
而這種標記,在早期女權運動中,是男性以「非理性」來標記女性。http://ppt.cc/GuE1
傅柯將之誇張化,用精神病患來解釋這種排他的現象。「正常人」用「瘋了」來標記精神
病患。(更簡單的說,就是汙名化)
而星閃君的疑問在於:基督徒沒說同性戀不理性,也沒說他們瘋了,只說他們有罪。以此
控訴我類比不倫。
我在此回應如下:
問題並不在於這個「標記」是什麼。是「不理性」、「瘋了」、「不文明」或是「有罪」
都沒關係。
重點是「上印記」的這個動作。人因為這個標記,而去歧視另一群人。代表你忽略了對方
身而為人的存在,以這個「標記」去打壓他們。因此「基督徒說同性戀有罪」,該指責的
點並不是「有罪」這個形容詞(各種脈絡下當然會有不同的形容詞),而是「說」這個動作
。因為基督徒憑藉在其文化脈絡中的正統地位去定義了「有罪」的標準,再用這個標準來
區分人。
我先去定義你,然後在根據此定義來剝奪你的權益。
在這個過程當中,被定義的一方完全沒有話語權。
基督教先定義「同性戀是有罪的」,再根據這個定義去治療同性戀。
男性先定義了「女生是不理智的」,再根據這個定義去歧視女性。
納粹先定義了「猶太血統是不潔的」,再根據這個定義去屠殺猶太人。
星閃君的疑或在於,他並沒有說同性戀是不理智的。當然,你確實沒有。你用的是另外一
個詞。但無關你用的形容詞是什麼,你的語境就是赤裸裸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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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這個「標記」的動作在文化人類學當中涉及有關「聖潔/不潔」的討論。
在各個文化中都可以看到各種不同的「汙穢」之物。最經典的就是女性的月經。
在尼泊爾山上的某個族群中,女性在月經來潮的那幾天需要住在「月經小屋」當中。來避
免汙染「主屋」。月經小屋的衛生條件極差,潮濕陰暗又不透風,但即使女性在此時有病
痛,也不能進主屋,必須等到月經結束為止。
必須注意的是,「汙穢」與「禁忌」不同。當然兩者在某些時候可能是相連的,不過一般
而言,汙穢強調的是一種特質,而且通常是不可避免的特質。禁忌則是對行為的規範。比
如說,蘭嶼達悟族的拼板舟「不得」製作超過十人座的規模;泰雅族認為人「不得」攀爬
大霸尖山等等。
若要再說得更清楚,「汙穢/聖潔」強調的是事物在文化體系中的階序;「禁忌」則強調
該階序的不容挑戰。因此「攀爬大霸尖山」這種「讓神聖之物不再神聖」的行為才會被視
為一種禁忌。
各種汙穢之物都有他可能的原因。比如說,月經很可能是因為它會讓人聯想到血、殺戮與
死亡,從而被視為一種汙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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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現代化的進程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除魅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02-06 22:46:00
我都沒催他面對它的跳針,他就這麼愛你Q_Q
作者: davidkid (today is another day)   2013-02-06 23:03:00
推。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6 23:31:00
....你沒用注音文 他看不懂的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7 00:09:00
他沒有招式的了,他只會找關啟文這個學棍取暖……
作者: lwowl (暱稱)   2013-02-08 02:56:00
天哪 你人也太好 跟這種人講話說實在很浪費時間...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3-02-09 14:39:00
不要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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