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將軍flanker小辨

作者: KoujikiOuji (古事記王子)   2014-11-01 00:30:40
前文(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4145941.A.7AB.html )論及戚繼光
將大將軍部署於敵台之間,其實與西方將flanker部署於bastion之間為異曲同工。論
者又有不以為然,以為戚繼光給無敵大將軍配發的彈藥係屬散彈,必不能擊遠。其所
根據為《練兵實紀》雜集卷五〈無敵大將軍解〉:
「其放法,先將子銃刷淨,用藥線一條撚入,外以布裹之,恐擊下馬子摧動也。
次下藥三升不等,以紙一層蓋之,亦防藥被打馬子擊泛耳。藥不過二箍下口。次用木
馬,厚三寸,馬初試不用力,自與上口平,下至二箍平止。子銃口小腹大者不可用。
其馬子上以少土塞之,所以防木馬與銃腹有隙處。次下鐵子一層,又下土一層,俾子
縫皆以土實之,再用木送築之。如此五次。如尚不滿,再下一層,鐵子不拘六七層,
以平口上第五層箍下口而止。此層不用生土,就於子藥上加微濕泥粘,高過銃口,築
實,無使子覆出。乃將母銃著量遠近,以木枕之高下所至為準。下子銃入腹,閂定,
舉放。…」
從上文可知除了鐵子之外一道築送的只有泥土、木馬、紙等等輕物,整體份量本
不重,即便增加火藥也不會增加多少殺傷力。這點本無疑義,問題是誰規定無敵大將
軍只能打這種散彈?即使在《練兵實紀》中就有提到不同的裝藥法:
「大小將軍,不可行用,只可守城。而每遇試放,多炸破傷人者,放之無法也。
因用藥太多,土石築之,將藥築實,內無轉力,遂乃橫攻。今需用藥僅約至大腹之半
,木馬長三寸,下至腹口,虛其內四五寸,使藥有轉旋之空,上用一窩蜂大小子數百
,外用一合口大石子壓之,若無大石子壓而激之,口大如盂,小子如栗,出口便落,
不能遠中。惟其腹之虛也,故火發向虛處一攻而出,則不橫及矣。」(《練兵實紀》卷
二〈原火器〉)
這裡就很明白指出守城時的無敵大將軍該如何裝填。這段與十四卷本的《紀效新
書》卷十二〈神飛砲解〉大同小異,舟師與守城所用都是如此。那有沒有進一步的佐
證呢?其實前面提過尹畊也是這樣說:
「大銃者,急備也。夫虜矢石,懸廉禦之;竿轅,鉤斧禦之;車牌,懸石禦之;
革洞衝木,火筒禦之。尚虞其畢志於我,人肩土袋,或挟束草,千萬成群,肉搏以逼
,前死不恤,後繼轉加,始而填壕,繼而垣。弓矢鎗砲所及有限,懸石衝木不能遠施
,則以大銃擊之。銃大如罌,石大如碗,前發大石,後為碎子,一轟震地,其出升餘
,當無不斃且隕者也。」(尹畊《鄉約》)
尹畊所處的年代其實比戚繼光稍早,而在戚繼光之後,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類似但
改良過的大將軍擊遠裝填法:
「往塞上大將軍銃,薊鎮歲聲一次。以勢大,人不敢發也。其重也斤以一百五十
計,以千斤銅母裝放如佛朗機。少保葉公夢熊益為斤二百五十,長三倍之,得六尺許
。以滾車發之,可及八九百弓,不以銅母。中以鉛彈七斤者為公,三斤者為子,一斤
者為孫,三錢、二錢者二百許為群孫,名曰公領孫彈。以鐵磁片雜斑貓毒藥煮就者佐
之,凡重三十斤。發時勢如霹靂,可斃人馬數百。」(屈大均《廣東新語》卷十六〈大
銃〉)
這種火砲實際上已經不是大將軍,僅係二百五十斤重的火砲,雖然如之前這篇所
述(http://www.ptt.cc/bbs/Warfare/M.1414325371.A.00F.html ),晚明有些所謂的
大將軍確實只有這個重量;不過重點是,它擊發的彈藥(彈總重30斤)不見得較少,卻
能遠擊至八九百弓,也就是至少1,200公尺(一弓約五或六步,十步為一丈,明代一丈
約3.01公尺)以上。
前面那位先生把「擊寬二十餘丈」看成是射程二十餘丈,即便光讀字面也知道不
該如此解釋,對晚明火砲射程的一些記載要有些眉目就更不可能會有這種誤讀。實際
上,比上述改良自大將軍的葉公神銃稍後的萬曆二十年(1592),李頤在〈條陳禦倭事
宜疏〉(《御選明臣奏議》卷三十一)提到的大將軍砲是「遠可六七里」,射程已經在
3,000公尺以上,這大概是只裝填彈丸的數據。
當然我們必須注意的是最大射程並非有效射程。中文史料並沒有這樣的數據,但
是我們可以拿西方的數據作參考。在1598年威尼斯人Eugenio Gentilini寫下了他的著
作,英譯為《Instructions for Artillery》,其中就記下了不同火砲在最遠射程和
平射程時的數據(見Thomas Arnold《The Reniassance at War》[Cassell, London
, 2001],頁40):
近距離平射程 最遠射程 (單位:步[pace],約相當於一碼,即0.91米)
火繩槍 60 1,200 musket
2磅隼砲 80 1,800 2-pounder falconet
4磅隼砲 100 2,000 4-pounder falcon
8磅鷹砲 150 2,500 8-pounder saker
14磅寇飛寧 200 3,500 14-pounder culverin
16磅加農 150 2,500 16-pounder canoncin
20磅加農 180 2,800 20-pounder cannon
上表僅係節錄。大將軍的重量(千餘斤,600公斤)約與隼砲相當(1,500磅,675公
斤),但最大射程則大於鷹砲,我們大致可以推論大將軍如果進行近距離射擊,有效射
程大約也就是在100-150步之間,或者相當於90-135公尺之間。這個數據有沒有道理呢
?實際上,這就是西方稜堡(bastion)與稜堡之間典型的距離:1598年葡萄牙人Cristó
bal de Rojas在他的著作《Teorica y practica de fortificacion》(《城堡工事的
理論與實踐》)中所建議的是,在稜堡設置flanker與flanker相對之處應該要有360至
396 pies,即100至111公尺(Martin Elbl,《Portuguese Tangier (1471-1662)》[
Baywolf Press, 2013],頁734)的距離。
我們剩下最後的問題是:那麼戚繼光所設計的敵台之間的距離,是不是也與上述
西方稜堡間的距離相符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前面我已提過戚繼光是每五十垛設一
雉(即敵台,見《紀效新書》十四卷本 卷十三〈雉解〉)。五十垛有多長?依同書同
卷〈城製解〉的記載,「八丈十垛,八十丈百垛」,我們可以據此推算出五十垛為四
十丈,即約120公尺。
凡此種種若合符節,在在可以說明依據同樣原理中西雙方可以有相同的發展;這
裡頭的科學性和把「擊寬二十丈」讀成射程二十丈的科學性,不可同日而語啊。
附論:
某位仁兄把我在上篇引文中的「近鬥不若遠鬥」解為射程,其實又屬解讀不慎之
一例;該篇我也大段引述,從後文來看「近鬥不若遠鬥」實為把接敵的縱深往外推出
去甚至形成交叉火網之義,不單指延伸射擊,實指整個戰鬥區域的向外延伸,否則就
不應說「鬥」而說「射」才對。原文如下,自有公斷。
「…夫下射不若平射,近鬥不若遠鬥,此理之至明者。藉(壕)墻以為隱,隔壕以
為射,緩急巧力自當不同。縱有肉搏,憑墻與之戰,而陴上之人復為我覆庇,投彼不
虞,勇怯亦懸絕也。夫敵臺高垣一丈,可以四擊,槍矢砲石所及三二百步。壕牆與彼
對射,所擊逾壕五六十步。陴上人又以執石臨垣腳,所及及壕,是三險也。」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14-11-01 00:33:00
推,建議連結後面空一格再加括號,要不然不能直接點XD又,point blank翻譯成零距離或許不妥,直擊之類較佳
作者: roseritter (滿城皆帶閃光彈)   2014-11-01 00:50:00
這串真是精彩 好玉
作者: YPPF (Parafield)   2014-11-01 00:56:00
先推好文。另外point-blank翻成零距離應無不妥。國防部印的「國軍簡明美華軍語辭典」就是這樣翻。零點射擊也是常見翻譯。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14-11-01 01:21:00
雖然說喜聞樂見拋磚引玉 不過這磚實在是臭到讓人難忍-_-
作者: shihpoyen (伯勞)   2014-11-01 01:24:00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14-11-01 01:24:00
謝謝YPPF大說明,但是單看字面零距離總感覺不太對勁XD
作者: aaa8841 (匡國軍節度使)   2014-11-01 01:41:00
甚善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14-11-01 02:46:00
感謝延伸說明,大推
作者: Hartmann (銀之朔風)   2014-11-01 07:06:00
大推
作者: MilchFlasche (實踐才能發光)   2014-11-01 19:05:00
有時就算公部門或權威機構的翻譯也不見得理想
作者: a7v333 (蠢與窮)   2014-11-02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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