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兵多到底該不該分兵?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7-10-05 15:51:03
※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銘言:
: 孫子兵法是有說,兵力比對方多一倍就可以開始分兵了
: 但是歷史上不乏分兵然後被各路擊破的案例
你讀錯了!!
十則圍之,五則攻之;
攻方兵力不足十倍,那五倍於敵人就只能硬嗑消滅敵人;
倍則分之:
只有敵人兩倍,攻方要設法分裂敵人,引誘敵人分散兵力,然後造成攻方主力對敵一部有
五倍以上之局部優勢迅速消滅敵人。
不是倍的那邊自己分。
: 薩爾滸就是經典
: 那不分兵呢?
: 坎尼會戰,羅馬兵力兩倍於敵,選擇正面對幹,然後就 。。。
: 所以各位認為分兵的依據是什麼呢?
:
作者: magicqw (為人正直)   2017-10-05 16:08:00
有兩倍優於敵人的兵力,就分為兩部,一正一奇攻敵。
作者: Oswyn (Oswyn)   2017-10-05 16:12:00
倍則分之的確有人解為分自己,但這一串戰法的之都是指敵人
作者: PAULDAVID (oops)   2017-10-05 16:38:00
看地形容不容許你全塞還調度得動 擠在一起容易被對方小突擊小側襲就全體卡成一團自陷混亂 還要看你的指管通情能力 越到近代管理方法通信方法越佳則越便於單一指揮部統籌調度 反之超越了指管通情能力上限的分兵則是為了分權給獨立單位主將自行依戰前訓令自主裁量行動 舉例來說 拿破崙時代的上限大約是10萬人 10萬人以下可以依靠優秀參謀協力來做戰術微操作 超過不管主將參謀能耐如何經常只能把部隊一齊擺開平A過去 如果主事者不願分權授下獨立行動獨立指揮 就只能結大軍打硬仗了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2017-10-05 17:05:00
「之」還有另一種解釋:句尾助詞,無義。然後倍則分之解為分敵人,下句敵則能戰之會遇到一種質疑:可用兵力較少時,分化敵人的動機應更為強烈,為何此時反而就直接戰之了?
作者: Oswyn (Oswyn)   2017-10-05 17:23:00
敵則、應該是二邊相敵=兵力相同,下句才是少則能逃之?
作者: rhchao (天叢雲)   2017-10-05 17:26:00
可用兵力較「倍」時少。有兩倍兵力時要分化敵人,結果兵力跟對方相同時正面對戰?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5 17:32:00
敵則戰之是要擺開戰陣迎戰 不是要進攻也有說法是要根據情況再決定是否要交戰
作者: rosseta0702 (0.0)   2017-10-05 23:31:00
正確理解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7-10-06 15:08:00
1樓M大講的才是對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7 00:37:00
1樓搞錯受詞還對???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7-10-07 01:52:00
倍則分兵"對抗"之~文言文優點是精簡~缺點是講對仗所謂分化敵人云云~五、十倍就不用做?有機會成功就要做嘛~
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7-10-07 08:23:00
正合奇勝不是要你分成兩部分,是說正面相抗,奇兵破敵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7-10-07 11:11:00
照你翻法十倍也不能攻只能圍 需要自己補太多字了吧創新見解要有其他例子當佐證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10-13 05:25:00
本篇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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