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銘言:
: 若和事果成,則何必爭上下?但各據其國,互相贈遣,
: 通商貿易,斯民俱得力田生理,則兩國君臣百姓,共享太平之福矣! <清太宗實錄>
上述記載於崇德七年三月十六日的兩行史料,是轉引自〈明末與後金的議和較量:
崇禎為面子誅殺「替罪羊」錯過最後機會〉,用於證明皇太極一直都沒放棄和談。
該篇文章一開頭即抄錄《中國東北史》頁876,作者叢佩遠先生認為明清雙方「……
任何一個階段中任何一方提出議和都有著不同的具體背景與目的,但是沒有一次、
也沒有任何一方真心想和。對於雙方來說,都把『議和』作為最後戰勝對方的一種
靈活策略、一種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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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雙方和談的段落,則抄錄自《崇禎大傳》頁226,作者晁中辰先生認為皇太極雖然
「……要與明廷平起平坐,分庭抗禮。」仍表現出議和誠意,用兵戎相見加以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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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皇太極並未因為議和停下戰爭的腳步,反而用實力爭取更多籌碼。
三月二十六日,皇太極下令駐軍錦州,繼續包圍住杏山、塔山。四月八日,派人送
招降信給杏山、塔山兩城,以及寧遠總兵吳三桂。四月九日,清軍布置紅衣砲攻克
塔山,屠戮城內明軍兵丁,僅留下婦孺。四月二十二日,清軍再攻杏山,明軍官兵
男女婦孺六千八百餘名投降。松錦之戰就此落幕,明軍精銳泰半損失殆盡。
十月十五日,皇太極發兵征明,從界嶺口、黃崖口攻入關內,搶掠持續至隔年五月,
清軍殺害「一親王。五郡王……攻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共八十八城。歸順
者六城……獲金一萬二千二百五十兩。銀二百二十萬五千二百七十七兩……俘獲人
三十六萬九千名口。」大舉毀壞北方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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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三朝實錄。太宗實錄。卷之六十四。日本國會圖書館。
http://dl.ndl.go.jp/info:ndljp/pid/2551995/59
回頭再來看崇德七年三月十六日這則史料的全文,皇太極宣稱「然和好固朕之夙願
……惟是我朝兵強國富。尚且諄諄願和。奈明國執滯不通。自以為天之子。鄙視他
人。口出大言。不願和好。不知皇天無親。有德者受命。無德者廢棄。從來帝王。
有一姓相傳。永不易位者乎。自古及今。其間代興之國。崛起之君。不可勝數。
明之君臣。慮不及此。不願修好。致億萬生民。死於塗炭者。皆明之君臣殺之耳。
其罪在彼。朕無與焉。爾等其傳示於彼。特諭」
在原文中,皇太極展現出改朝換代的雄心壯志,將戰爭責任推卸給明朝,誇耀實力
威脅攻伐,也劍及履及、付諸實施,顯然他不認為和談是清方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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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實錄。太宗實錄。卷五十九。頁二十。中華書局。1985年。頁八○五。
http://sillok.history.go.kr/mc/id/qsilok_003_0590_0010_0030_0060_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