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我上班的地方
並不是一個正式的辦公場合
是在老闆他們家
但有正式的辦公室
平常上班時間是9~18
因為下禮拜老闆他們要出國一個禮拜
所以他們希望我去支援店面的事
也就是那個禮拜上班時間改為13~22
只是因為店面的人跟平常一樣
支援的說法感覺很難說的過去
加上
我有提說這個時間下班好晚啊
他們也有說不然那個禮拜你可以排休假
更讓我覺得支援的必要並不大
因為辦公室跟住家合一
所以才這樣
所以希望可以跟老闆提議說我"自費"去外面咖啡店辦公,不更動上班時間,也不希望挪動
到休假
的安排。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補充
平常我都是做行政文書工作,店面是在賣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