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邏輯謬誤的張娟芬與殺戮艱難...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22-09-13 07:44:17
: 推 tibo96033: 他這段文章並沒有要用「雇主和工人的關係」來討論「國 09/11 17:20
: → tibo96033: 家與人民的關係」 09/11 17:20
: 推 tibo96033: 「雇主選購機器」的比喻只是想表達「不能以徒刑的風險 09/11 17:22
: → tibo96033: 來證立死刑的正當性」 09/11 17:22
: → tibo96033: 國家與人民的關係根本不是這段文字所要討論的問題 09/11 17:23
: → tibo96033: 我覺得是你自己的理解錯誤了 09/11 17:24
答案錯誤,怎麼說呢?
正如我前一篇最後一行所說,如果承認了"人民是雇主",
那麼整個廢盟派這套基礎理論都會產生動搖...
廢盟派的論述就是"國家殺人",所以不能承認
"國家殺人的權利其實是人民所賦予的",
基本上這是對這套國家機器論最大的打擊、也是它的最大弱點,
所以我問的問題絕對不是"無關",而是看準了張娟芬論述無法還擊的地方,
張娟芬的回應(我從沒有這樣說過),也證明了她沒辦法在這點上建構起有力的論述。
沒有考慮到社會權力關係的廢死,是無法立足的.
作者: Misscat16868   2022-09-13 08:17:00
張娟芬和你的論述我覺得都有問題張娟芬認為雇主可以選購風險較小的甲機器,它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手指;也可選購風險較大的乙機器,出錯時會夾斷工人的頭。這位雇主豈可說:反正夾斷手指的風險我們都可以容忍了,何妨用那個會夾斷頭的?當雇主意識到不管甲機器或乙機器都會對工人作業時造成風險應該是為工人添購「安全」的機器而不是要工人選擇夾斷手和夾斷頭你自己選一個,為什麼會抓錯人判錯刑沒殺人的羅織入罪殺人的放在外面趴趴走,在司法、法律制度架構下這些都不該發生但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發,這不是制度面的問題?包含警務、檢調、法官這都是出問題才會有誤判冤獄為什麼廢死不著重這個面向而是只訴求刑度不可以有死刑?至於你的論述則是再爭論到底一個國家裏面到底政府是雇主還是人民是雇主?你覺得如果承認人民是雇主,但國家司法抓錯人把無罪的人槍斃,等於是人民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利,但人民是選出一個「管理人」來管理這個國家並不代表人民賦予這個管理人可以拿這個「管理權」亂殺人和偷錢,所以你認為一旦承認人民是雇主對國家機器是很大的打擊,你的說法很符合獨裁者和廢死聯盟的味口,你們是同路人嗎?所以你認為雇主應該是誰?
作者: xthumba34153 (xthumba34153)   2022-09-13 11:33:00
死刑存廢議題可以從太多面向討論,這是個有趣的論點民主體制下政府與人民的關係我認為更複雜我們雖然是雇主,但99%的人都不會是股東。因為我們是被剝削的人,而不是資本家或既得利益者這樣說起來,我們可以是雇主。但大多時刻都只是奴工論證就是:當我們選擇跟從領導人的決策時,就不是雇主了。正確的民主體制建立在政府與人民相抗衡的的狀況下二元論的思想容易產生思想謬誤
作者: Qorqios (詩人Q)   2022-09-13 13:01:00
那徒刑抓人去關呢?
作者: sonans (邪惡的豬腦)   2022-09-13 13:43:00
誰支持廢死我就噓誰
作者: Acoustics (IL)   2022-09-13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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