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嗆朋友說你在高速公路上右側超車危險且違規
結果我朋友說台灣高速公路對於右側超車是沒有規定的
我說怎麼可能
於是我查了一下法規發現
我國對於平面道路有以下規定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 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 距離即行駛入原行
路線。
但對於高快速道路卻無此法規感到疑惑…
我原以為在左駕國家右側超車一定是違規的
有人知道為何我國只規定一般平面道路嗎?
p.s. 我知道在台灣高速公路上內側常有龜車導致必須中、外線超車,此處只是想討論法規
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