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崖莊殺賈案」
順治 15 年,山東淄川的西崖莊有個商人在路上被殺,
隔天商人妻子王氏上吊自盡,商人的弟弟報官。
縣令費禕祉 (跟之前井中無頭屍那篇同一人) 驗屍,發現還有五錢銀子在腰包裏,
知道不是劫財殺人;傳兩村地保來訊問但無頭緒,未加刑就放他們走,
只要求他們多詳細留意,每十天來報告一次。
過了半年,可能地保漸漸沒在關心了,商人弟覺得縣令太仁慈而去抗議,
費生氣說「既然你都沒辦法指出嫌疑犯,是要我隨便就對良民用刑嗎!」,
將他趕出;商人弟無處申訴,只好憤將哥哥和嫂子安葬。
某天,抓了幾個欠稅的人;
其中有個周成怕被罰,說已經籌到錢了,拿出錢包給檢查。
費看過後,問他家住哪、回某村,又問離西崖莊多遠、回五六里,
費大怒「你殺了人,還以為我不知道!」
周還大力辯解,但用刑後就招了。
原來王氏要去親家作客但沒有頭飾,就跟鄰居借,很珍惜保管、回程卸下收在包袱,
到家時卻整個找不到,不敢告訴丈夫講又無法還給鄰居,非常煩惱。
剛好周在路上撿到,知道是王氏掉的,就趁商人不在時翻牆進入,想跟王勾搭;
天熱、王睡在院子,周偷跑入要上,王發現後大喊,
周制止並從包袱裏抽出頭飾給她,於是成其好事。
事後王氏說「不要再來了,我丈夫很凶狠,怕我們倆都會死。」
周生氣說「要不是我撿到,妳不就要賠到死了?以為一次就可以抵嗎?」
王氏緩說「我不是不跟你來往,而是我丈夫身體不好,你不如等到他死比較安全。」
周便離開。
殺了她丈夫後,晚上再去見她「我已經幹掉他了,照我們講好的做吧。」
王氏聽了後大哭,周怕到逃走;然後天亮,王氏就死掉了。
費審問清楚後,判周殺人罪。 眾人折服於他的明察,但不知道怎麼判斷的。
解釋說「其實都不難,只是要處處留心而已,
當初驗屍時,看到錢包刺有萬字文,而周的也有,且顯然是同一人刺的,
但詢問時卻說沒有交情、言詞閃爍,正好確認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