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何時被認為不行?

作者: MrTaxes (得粥加湯)   2022-12-09 10:58:30
剛剛看到一則塔利班阿富汗的新聞
就是有個判決 讓受害人的父親可以親手槍決兇手
似乎回到古代的感覺
而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出自古老的漢摩拉比法典
基於復仇心態 有些人還是認為這種做法是較合理的
但不知道從何時 這樣的觀念已經不再適用 甚至被認為是落後不文明
請問在歷史上是從哪個時間點發生反思的呢?
謝謝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2-12-09 11:12:00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949/1594821從上面文章看來,應該是近代人權觀念興起時。更具體的時間點... Orz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12-09 11:27:00
因為血親復仇的成本越來越高,要殺的人也越來越多,如果歐洲貴族之間一直承認血親復仇的合法性,那麼大小貴族會打個不停,直到一方全死光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2-12-09 12:10:00
樓上有道理,今日父親處決兇手,明日兇手背後的勢力又來報仇,讓政府公權力,以公眾輿論代父親執行除非兇手背後靠山推翻政府,不然心理上較不易對父親報復但如果兇手背後勢力比當地政府還大頭,像沖繩公權力就只能打打嘴砲,也無法代替受害者家屬執行天道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12-09 12:17:00
以前兩漢就推崇血親復仇有多高尚,不少人因為替家人復仇成功而被授官
作者: dosoleil   2022-12-09 12:47:00
當司法成為公權後 公權提升 那私刑就式微了但像塔利班這樣 也算兩者調和成功吧
作者: fw190a (las)   2022-12-09 13:13:00
說到貴族復仇會先想到單挑決鬥那套可能早就已經有一套場外解決的和談機制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12-09 13:43:00
決鬥應該是發展自比武審判吧,血親復仇就是單方面殺人全家都不會被追責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12-09 13:49:00
血親復仇也就只能殺掉兇手 不能殺人全家吧
作者: gary76 (gary=yrag)   2022-12-09 15:16:00
只殺兇手,對方家族不也有藉口對你血親復仇?只要一方不殺乾淨,這連鎖就會一直存在就算法律不允許,真怕被對方復仇的都會殺他全家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2-12-09 17:06:00
殺人全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這裡的「家」不只是家庭而是家族,以冰島的Saga為例,很多時候會由一件小事例如牲畜所有權或是男女情仇,一方受到羞辱忍不住殺人的案例演變成雙方「家族」的「血仇」,你殺我幾個換我殺你幾個即使冰島有集會調停,不願接受判決的還是繼續殺下去家族成員就有那個義務去殺對方的家族成員來復仇所以這個「家族」真要如你所說的殺乾淨,是不可能的幫傭、佃農也算是主人的家族成員,不可能殺得乾淨到最後就甘願接受集會的裁判,雙方付出該付的代價這樁血仇就到此停止。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2-12-09 23:45:00
問上面A大這個冰島復仇劇,會限定只針對成年男性嗎?還是不管男女不管成年小孩,反正看到對方家族就想殺?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22-12-10 10:28:00
幾乎都是成年男性,殺女人小孩會落人口實,除了面子掛不住,在集會的裁判中也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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