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sukasa0320 (中興產瑞穗鮮乳)》之銘言:
: 雖然下面推文覺得你寫得很有道理,但我怎麼看怎麼怪,所以
: 你484沒看過或沒看完邵世柏《台灣邊疆的治理與政治經濟》?
: 這本書有它的問題,但看完之後你絕對不會這麼想。
: 如果還是這樣想,那你可以寫一篇心得丟《台灣史研究》
: 把台灣史學界九零年代經過施添福、邵氏柏、柯志明
: 對清代台灣國家權力的理解「再」顛覆回去 。
其實我原本就說,我是針對那篇的用詞在回應。
如果他的書寫的客觀嚴謹,我當然也毫無意見,
我不知道為何需要看他的書才能評論這篇文。
如果有基本資訊的理解落差,歡迎指正補充,
如同前一篇有人講了更具體的衝突事件演變,
但原則上我不覺得跟我的論述有衝突。
不過既然你說了我也怕犯什麼根本錯誤,
後來的確再看了。
考釋東勢角林爽文軍民萬人塚。
https://reurl.cc/p5Nbab
還有熟番與奸民的演講簡報。
https://reurl.cc/V4xo9Y
我的想法基本還是一樣,
不過這邊既回應也補充些新想法。
: 蛤?
: 是啊,清朝沒辦法控制生番(不然怎麼會叫「生」番)
: 柯志明並沒有說清朝切割分治治到生番。
: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
: 你怎麼會覺得他是用現代台灣的國族認同在講這件事情?
。。。
原訪談文這樣寫:
"三層制在建立之初,便是要讓漢人和原住民勢力彼此牽制,
用人群間的「內在矛盾」施行國家權力的統治。"
簡報裡這樣寫:
"如何處理以多元人群(族群/社群)和外來政權
作為基本特質的清代臺灣社會?
清代臺灣國家權力的治理部署:
以生番/熟番/漢民族群區隔為中心的常態體制
搭配以漳/泉/客社群分類為中心的權變部署
然後他對分治的說法是這樣:
「分而治之」則是國家對社會的分化滲透,是國家權力對社
會內部人群分類歧異的刻意操作。
國家權力或許不是人群分類的始作俑者,卻善於操弄分類歧
異,甚至刻意助長之,以服務於其統治目的。
研究課題:
外來政權利用多元社會既有的人群分類歧異,分而治之。"
。。。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覺得他在用現代國家認同講這件事。
對我來說有趣的大概是他不談殖民的面向,
卻從中抓出一個外來政權的分而治之來講。
: 至於清朝決策者在想什麼,去看《番頭家》頁379附錄一的高山奏文
: 這不是柯想像的東西,全來自史料。
這個嗎?
"飭令地方官 ... 眼同各番土目指出現在管理分界之
處, 再行立表, 劃清界限; 使生番在內、漢民在外, 熟
番間隔於其中。 清界而後, 漢民毋許深入山根, 生番
毋許擅出埔地; 則彼此屏跡, 斷絕往來, 自不致生釁
滋事矣。"
我認為這就是所謂的:
"清廷的立場初期是一種息事寧人的隔絕政策",
從中看出心機是需要一些想像。
: : 這裡試圖把生番熟番混為一談是故意的吧,
: : 漢人耕種熟番土地並且繳租,這是法律認可範圍,
: : 後續並產生了實質占有土地與追認交易,這是另一條線。
: 他沒把生番熟番混為一談啊?
: 三層制裡屯「番」區柯講得很清楚是指「熟番」
: : 但越界拓墾這是完全違反一開始分界理由的,
: : 把這兩個情況混淆,產生一種既然種熟番土地合理,
: : 因此拓墾也差不多,幾乎是刻意誤導了。
: 他誤導了什麼?你確定不是自己讀錯?
: : 然後他再用一種,守邊者監守自盜的理由來分擔責任,
: : 守邊者是熟番,他自己土地都沒空種了,會跟你去外面拓墾嗎?
: : 就算有所謂的放人過界,那不就是因為漢人很想出去而已嗎?
: : 所以自盜了什麼?
: 你沒看懂。
: 三層制裡夾在中間的熟番有兩個任務:
: 不讓漢人越界+守隘。
: 「拓墾」從頭到尾都不是熟番的事,他們的工作只是守隘。
: 「監守自盜」指的是在柯提到符合雙方利益的狀況下,熟番把漢人引進去。
我說他混為一談當然不是指他分不清兩者,
而是說在具體項目上沒區分表達,
把本來就在熟番土地上耕作的,
以及屬於生番土地上的耕作混和在一起。
前者肯定談不上什麼監守自盜,
而後者照他的研究這麼說:
。。
"一、藉隘私墾
劃出新界外的田園埔地,官方默許招佃籌措隘番口
糧。
屬於法外開恩性質,逐案而定、因時而異,容易捲
入地方衙門官員及胥吏、差役需索、勒詐的麻煩。"
。。
也是有合法化的渠道。
我現在倒是有個問題,
既然有看書的人可以回答,
除了他簡報講的三種,
藉隘私墾/藉餉私墾/藉匠私墾以外,
還有沒有別的私墾沒有提到?
在大里杙等沿邊漳庄界,
這個區域的私墾主要算哪種類型?
是透過熟番的招墾嗎?
還是說要以訪談為準:
"一來,土牛僅是高約2公尺多的土堆,原本就沒有阻隔效果;
二來,忙於守隘的熟番需要勞動力幫忙耕作收租作為口糧、漢人移民則需要土地收益維生
,雙方一拍即合,守邊者公然「監守自盜」;
三來,不少漢人會假藉軍工匠名義出界,伺機開墾界外土地。"
所以是不是有一個渠道叫做,
反正土牛很鬆所以就越過去?
: : 這裡發明了一個私墾勢力與傳統菁英對抗的關係,
: 並沒有.jpg
: 柯志明這裡的觀察來自東勢(=這篇文章說挖到死人骨頭那裡)
: 當楊廷樺在這裡處理越墾問題的時候,
: 界外居然有何福興有墾照的「合法墾區」
: 最後東勢那邊的處理方式是有問題的充公,合法的合法,沒問題的給熟番。
: 「有問題的地」從哪來?私墾。
: 於是私墾勢力自然與傳統菁英幹上,
: 後者還能靠「官民合作」把非法弄成合法(何福興)。
: 我懶得摘要。
http://mingqing.sinica.edu.tw/MingChingDocument/
Publication/Publication_40.pdf
"至於安平 鎮至黍仔園一帶,即今桃園縣平鎮市、龍潭鄉境及大溪鎮內,原屬於霄裡社的
偌 大番地,不論已墾、未墾,均「附奏入官」,原墾佃成為官佃,或是「另行召佃」,
「照例納租,除完糧外,分別充公、賞番」。50 紛爭地之外的安平鎮等界外土地, 此時
一併入官,是因為楊廷樺認為這些已墾或未墾田園,「給番殊覺太優,逐佃 恐致失所」
,因此採「仿照官莊之例,定額輸租」,「不准番民私墾」。51 進言之, 由於林淡案,
原來霄裡社所有的界外番地,被充公入官,成為漢佃與鄉勇械鬥下 最大的犧牲者。52 界
外番地入官充公,似乎也變成清廷對番社連帶懲罰的主要模 式。至於漢佃,則仍維持其
墾佃身分,只是由番業漢佃變成官莊之佃,改變的僅 是業主權,耕作權並未受到影響。"
結果充公相較之下是對番社的懲罰,有別於劃歸番社下對番社交租。
對於一般耕作的漢人來說他損失不大,
總不能說要讓你繼續免稅才公平。
所以私墾勢力跟菁英怎麼衝突,
這不就我說的,主要是領導損失利益吧。
: 清朝不是韋伯的「現代國家」
: 民間地方武力在整個清帝國,或者說所有傳統帝國裡都很常見。
: 我會說你沒回到那個時代去理解他們(清、漢、番)面臨的問題。
我的主張叫做,械鬥本來就有,
而清朝的控制力低落容許了他們存在與壯大。
我知道地方武裝不是台灣的特例,而是講了一個普遍的原則。
但你可以看看下面他簡報稿寫的:
"有一群在邊界內外穿梭出入營生的漢人,在劃界遷民封禁界
外時期,不得不武裝自己及形成會黨形式的準軍事組織,以
保護自己在界外進行私墾及山林利益之擷取,或也不免使用
此武力來解決彼此間的紛爭(械鬥)。
在國家迫於開墾規模的現實與治安的問題開放界外准墾時,
拙於體制內遊戲規則的這一批人,卻無法與那些官方關係良
好且兼具財勢的傳統菁英們競爭,取得合法業戶身分,保障
自己在界外非法私墾時好不容易取得的既有利益。
這群人的利益既來自國家權力的缺席,也玩不慣國家設定的
遊戲規則,對國家權力延伸進入界外,自然十分忌諱。
當意圖進入界外進行實質治理的國家視此民間力量為統治威
脅,不願將之收編納入體制,而且試圖解散其組織、捕殺其
帶頭成員時,直接的武力對抗就難以避免了。"
是柯把地方武裝解釋成有與無的問題,
我則試圖強調是地方武裝強度的問題。
(話說我認為弄兵之漸的漸,本來就是漸進強化之意,
所以是說"習於械鬥",而非有械鬥本身)
然後他又說一批人拙於規則,無法和傳統菁英競爭,
但這個傳統菁英到底是誰,熟番?何福興之流?
拙於規則的一批人又是誰?所有私墾業戶?
民間力量拙於規則最厲害,一出手就燒別人家。
考釋東勢角林爽文軍民萬人塚:
"乾隆四十五年(1780)三月二十二日,大里杙庄頭人林士慊等因為「工人」
(軍工匠或佃人?)深入內山被殺,遂率領大里杙、內新、外新、大墩沿邊四庄
數百人,攜帶槍械圍攻阿里史社,焚殺搶劫,造成兩名社番受到槍傷,20其餘
「四散逃命,流離失所」岸裡社總通事潘明慈與(阿里史社)副通事阿斗、土目等告官的稟
文內描述犯者過去的惡行:「大里杙林姓原本勢族豪強,素著搶劫之犯,案積
(如)山可查。四鄰之口如川可鞫」(AH2304:04)。更值得重視的是犯案者的規
模與行為。糾眾達「數百」,直接攻入阿里史社焚殺搶劫,而且攜有槍械擊傷社番"
這時楊廷樺都還沒重劃土地。
以聽番招墾的邏輯來說,
他們取得合法身分方式就是交番租,
所以不選是拙於規則的問題嗎?
: 至於「腐敗的官場秩序」...嗚...呃...
: 你是不是把晚清的狀況丟到康雍乾去了?
他寫的:
"容易捲入地方衙門官員及胥吏、差役需索、勒詐的麻煩。"
: 好
: 我確定你絕對沒有讀過《番頭家》或《熟番與奸民》
: 去讀,讀完再回來看你現在寫的東西。
: 我確定你自己也會覺得頭很痛,就各方面來說。
對,我真的沒讀過。我就看看wiki確認一下基本史料就想了上面那篇,
這篇才多參考了些資料,我是看得頭蠻痛的,
但我覺得讀完也不會改善,所以謝謝建議。
。。。
看完這些又有個想法,當然這只是我猜想,各位自行判斷。
考釋東勢角林爽文軍民萬人塚一文其實有種奇怪的拼接感,
私以為可能是因為,作者專門研究的領域,
在於東勢區域的熟番奸民等一系列互動,
所以他在考證林爽文起事時,重點調用了這部分的經驗,
把他作為為底層邏輯,解釋熟番和菁英在這方面具有的特權與優勢,
順便強調清廷大方向政策的問題。
相較之下,林爽文鄰近的大里杙區域,
在文中主要看到1780後的突然記載,
然後就是追述他們如何已成勢力。
但熟番與漢的基層實力對比,應該也是有地區性的,
考慮到東勢區域的地形是一個突出鑲入山地的結構,
這代表熟番在這個地域活動上是有優勢,也更能夠引生番為援。
有可能這是東勢區域的佃租分配往熟番手上收攏的根本原因。
而這也能與林爽文軍在該地最後的遭遇相呼應。
在其他地區光從基本的人口上,
就注定漢人拓墾的武力優勢會越來越強,
所以林爽文事件前的臺灣邊區圖像一文中,
可以看到相關械鬥衝突在事件前就頻繁,
而且發生在彰、泉間,也發生在漢人與番佃/熟番之間,
因為在沒有明確秩序籠罩的地方,就是靠武力來搶資源。
(熟番本身也有開墾但比例少很多)
。。。
也回一下Hgt,我不認為我的論述試圖把責任歸咎於任何一方,
只是說明一個大勢下各方的立場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