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楊亮功報告來看
228事件的數據這算是第一手資料
而且站在政府立場
沒理由短估死傷民眾人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6 台北市
公務員 死33 傷866 失蹤7
民眾 死傷人數52人
p7 基隆市
公務員及軍警 死傷153
民眾及暴徒死傷103
p7 新竹市
公務員 死傷 14
民眾及暴徒死傷30
p8 台中市
公務員 死傷56
民眾 死傷16
暴徒 死傷34
p8 彰化市
公務員 傷7
p9 嘉義市
公務員 死傷69
民眾 死傷188
暴民 死傷眾多不為統計 槍決部分20
p9 台南市
公務員 死傷 48
p9 高雄市
公務員 死傷39
民眾 死傷171
暴民 死200餘 俘虜1200
p10 屏東縣
公務員及人民 死傷33
暴民 未調查
p10 台北縣
公務員 傷5
民眾 未調查
暴民 未調查
p10 新竹縣
民眾 被毆傷者甚多 有一女性被姦
數據未調查
p10 台中縣
公務員 傷26
p11 台南縣
公務員 傷8
暴民 死60 俘虜12
p11 高雄縣
公務員 死傷11
p11 花蓮縣
公務員 傷4
p11 台東縣
公務員 傷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計一下民眾部分
A.有參與抗爭(或暴動)者
基隆跟新竹把他們跟民眾一起統計 我用對半估計
兩百餘的因為之前還有誘殺談判者 我抓250
死傷 51+15+34=100
死 20+250+60=330
俘虜 1200+12=1212
有幾個大戰鬥區域沒進行統計
所以這個數字是低估的
B.未參加抗爭者
屏東把民眾跟公務員混算 我也對半估計
新竹被毆傷者甚多 我算傷者50
死傷52+52+15+16+188+171+16=510
傷 5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邊把B的部分提取出來
假如死傷比率1:4
死傷這項中 死者102 傷者408
加上傷這項
整合後
死者 102 傷者 433
假設這事件死傷的民眾外省人比較多
當時人口比例可能三四十分之一
就算罹難率30倍
本省 外省 普通民眾罹難1:1
外省籍民眾死亡51 人 傷216人
這邊都是從寬計算了
外省籍民眾死者可能更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順便要罵一下武之璋
他到處宣稱外省人在228事件被殺數萬人
結果資料0
對外說自己是教授
X
我一查根本不是甚麼教授
也沒發過歷史論文
學的也不是歷史
就是一個XX
※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提到二二八事件,有相當時間內,主流報導一直聚焦於,二二八事件
: 中,政府應該如何補償受難者。確實政府早已立法施行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提供受害者金錢的實質補償,並有設立
: 紀念館,以及歷屆總統代表政府的公開道歉。
: 問題是,「哪些受難者」得到補償與道歉?
: *****
: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7 日
: 本條例所稱受難者,係指人民因本事件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
: ^^^^^^^^^^^^^^^^^^^^^^^^^^^^^^^^^^^^^^^^^^^^^^^^^^^^^^^^^^^^^^^^^^
: 者。
: ^^
: 受難者或其家屬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七日起七年內,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給付賠償金
: 。
: 前項期限屆滿後,若仍有受難者或其家屬因故未及申請賠償金,自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
: 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公布後,再延長四年。
: 受難者或其家屬曾依司法程序或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行政命令獲取補償、撫卹或救濟者
: ,不得再申請登記。
: ***
: 上述條例清楚寫明,有資格受償的受難者,僅限於:
: 因本事件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遭受公務員或公權力侵害之人民
: 換言之,不是公務員或公權力所侵害者,政府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