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凶宅的認定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2-06-05 10:05:20
跳出來那戶
跟陳屍地點那戶
如果是公設就大家都不是
不過還是要告知比較好
如過A跑去B家裡跳樓,那只有B家裡是兇宅
A的家裡不是兇宅
掛在電梯屬公設大家都不是兇宅
不過還是要告知比較好
公設意外是沒有明文說為應告知支事項
但是如果知道還是要主動告知,以免爭議
我知道有出過事情我就都會說
※ 引述《noabstersion (^^||)》之銘言:
: 看到很多漂亮的集合式大樓,樓高20幾30層,好幾棟連在一起
: 或是圍成一個品字型,好幾百戶的社區
: 如果某棟有人跳樓掛在中庭, 請問是圍成品字3棟都算凶宅嗎?
: 還是只有發生跳樓那棟才算?
: 又, 假設有人在30層樓中的第5層上吊,是整棟都凶宅嗎?
: 還是只有第5樓才是凶宅?
: 還有,如果有人掛在電梯的呢? 會不會整棟都算凶宅?
作者: shhsu (shhsu)   2012-06-05 13:49:00
有良心的仲介都會講,我遇過那種跟他講,他還裝傻的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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