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要回斡旋金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4 19:38:59
原本以為斡旋金應該是要不回
但認真想了一下,覺得有要回的機會
請各位幫忙看看我這樣的方法是否OK
文章有點長,先謝謝各位的耐心
16日爸跟妹看了間電梯華廈很喜歡
爸爸立即領5萬元斡旋金給仲介
合約載明議價期間至9月22日
屋主開價16XX萬,爸砍價至15XX萬
並由妹在確認書及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名
當天拿回這兩份合約的正本
爭執點一
確認書上寫著:
「請您『勾選』所選擇簽署的文件」
確認書上有兩個選項,內政部版要約書跟買賣議價委託書
但妹兩者都沒有勾就簽了
是否可主張合約有問題,我們沒完成確認步驟
爭執點二
確認書上寫著:
「已確實攜回審閱一日以上無誤」
但事實上,這份確認書是當天去看屋就簽的
我們並未攜回審閱,不過妹有在這條條文旁簽名
因為房屋超出預算,爸爸口頭要求仲介將斡旋延至24日
仲介同意,但這部分沒有白紙黑字
23日我跟爸、妹一起去找仲介
這一天我們第一次看到「房屋現況說明書」
(不確定是不是叫這名字,因看完仲介就收走了)
我看到委託人不是所有權人,心生質疑
仲介拿出所有權人授權給委託人(後稱屋主)的授權書
也看到了委託人寫給仲介的委託書
但爸跟妹說,仲介一開始並沒有告知這一點
仲介解釋,這房子是屋主(委託人)買的
只是登記在姊夫(所有權人)名下
爭執點三
23日 這一天我還看到了屋主簽給仲介的價格是16XX萬
但仲介在22日口頭告知說,屋主同意我們砍的價格15XX萬
因為價格雙方OK,所以不買也不會退斡旋金
但從頭到尾我們沒有白紙黑字看到屋主同意15XX萬價格成交
原本想認賠斡旋金,上來問板友如何處理
謝謝我在前文問了問題後,板友給的意見
整理思考過後,目前想出的策略是
1. 24日先電話回他不買了,並且錄音為證
2. 25日我休假,直接殺去找他處理斡旋金事宜
大家覺得我應該到仲介公司,還是約仲介在外面談?
實在不知道仲介會用什麼方法應對我
談的步驟
(1)請仲介拿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簽名單據(15XX萬)
如果他拿不出來,請他退斡旋金
(2)如果拿得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簽名單據(15XX萬)
跟他說當初簽的確認書我們並沒有勾選
且確認書並未讓我們攜回審閱
這個確認書的效力,我們存疑,並與他爭論
(3)最爛就是我們認賠5萬斡旋金
但是要請他拿出屋主同意出售的簽名單據(15XX萬)
並開收據給我們
請教大家:這樣可行嗎?是否可給我意見
非常感激!希望能順利處理好這件事
手機po文,凌亂的話請見諒
作者: fit   2012-09-24 20:11:00
我朋友交的爛招:1.如果斡旋書上沒有訂下"簽約日期"的話,就約定
作者: fit   2012-09-24 20:12:00
3年後的今天簽約,2.直接簽約,但要訂特約"貸款未達成交價9成5"
作者: fit   2012-09-24 20:13:00
,則買賣無效
作者: fit   2012-09-24 20:28:00
還有一招:說服仲介不要短視近利,因小失大. 可以繼續跟著他們看
作者: fit   2012-09-24 20:29:00
屋, 這5萬元訂金就當作下一間房子的斡旋金, 一但仲介同意之後
作者: fit   2012-09-24 20:31:00
過幾天再伺機找理由要回來
作者: t298002 (敝姓曾)   2012-09-24 21:00:00
我有用貸款成數不足退過 但很驚險
作者: itmickey (i.t loves mickey)   2012-09-24 21:03:00
余姓仲介?
作者: gtguy ( )   2012-09-24 21:23:00
貸款成數這個算是100%可成?
作者: sgds (恆溫)   2012-09-24 21:26:00
你沒回我信,我不要教你更利害的招數了!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4 21:40:00
仲介通知要交回確認書、議價委託書,請問合理嗎,謝謝
作者: skygi (歪國人)   2012-09-24 21:41:00
我猜15xx早就過屋主的底價~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4 21:52:00
現在爸傾向賠錢了事,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04:00
雖然您父親未將契約攜回審閱一天,但22日也就是6天後你父親又口頭允諾延長2天做為斡旋期間,那您要如何證明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05:00
契約有違您父親的本意呢?畢竟您父親才是當事人!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08:00
另有關爭執點一,我國民法第98 條規定,解釋契約,固須探求當事人立約時之真意,不能拘泥於契約文字。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09:00
若是要以法論法,民法最在乎當事人真意,以及締約他方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10:00
是否有故意或過失,造成您父親的損失,若無,則很難認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11:00
您父親不須賠償違約金(斡旋金)。但前提,皆是屋主有允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0:12:00
諾出售。若無,您父親當然可將斡旋金收回。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5 00:44:00
仲介提屋主斡旋單,上面寫15xx萬我就賠斡旋,這理解對嗎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2-09-25 00:55:00
屋主在斡旋單上簽名 就是可以沒收5萬塊應該說簽名說要賣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5 01:00:00
斡旋單就是我們拿到那分的第一張,仲介如有拿給屋主簽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5 01:03:00
我們就賠斡旋對嗎。另,仲介收回議價書、確認書合理嗎?
作者: gtguy ( )   2012-09-25 01:11:00
斡旋是賠給誰啊 賣方跟仲介平分?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1:38:00
議價書及確認書應該是你方開出,由仲介攜回交由賣方若是,仲介要求收回當然合理,算是契約的一部分,也是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1:39:00
有證據效力的文件。當然你方可以要求影印,以為保全。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1:40:00
當然若你方真的很不願意被沒收斡旋金,也可向仲介反應看是否可酌量減少,或免除。再不行,就以存證信函.等,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1:41:00
要求退還。但算是比較無理且強硬的做法。畢竟合約也要
作者: horace0124 (horace)   2012-09-25 01:42:00
保障賣方,若隨時可以解除契約,對賣方是嚴重失衡。有錯請指正。感謝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2-09-25 07:42:00
這文章讓我們知道,訂金一定要收得稍微高一點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2-09-25 07:43:00
如果這次訂金是20萬,講再多都去法院主張權利義務關係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2-09-25 07:44:00
我猜15xx早就過屋主的底價~ +1
作者: eveno (eveno)   2012-09-25 08:31:00
我爸說賠錢,學個經驗。謝謝大家意見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2-09-25 12:22:00
這故事告訴我們要約書跟低斡旋金很容易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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