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ronicas (夜風織水)》之銘言:
: 年初三月時,哥哥把一間空了很久的房子賣出,聽說是四月中旬完成過戶跟交屋。
: 買方是一對夫妻,說買房是投資用的,也聽老鄰居說沒有馬上搬進來。
: 之後好幾個月都一直沒有再聽說什麼消息,一直到前兩天。
: 前兩天哥哥接到當初委託賣屋的仲介來電,說樓下的住戶發現漏水,因為交屋尚未
: 滿六個月,要求我們負責,雖然我覺得很奇怪,但是因為哥哥是個老實人,就在電
: 話中先答應跟仲介約了下星期的某一天過去一起看看.........
: 因為聽說房子現在有住人(可是不知道是不是當初的買方),仲介也說樓下住戶一
: 直表示漏水漏很久了(陽台部分),怪我們都不管,可是這間房子從去年六月哥哥
: 最後一次去打掃之後,一直到今年三月委託仲介、四月賣出,期間都沒人居住,怎
: 麼會有陽台漏水到樓下的可能性呢?(仲介說,樓下強調半年前就開始漏水了。)
: 請問版上的前輩們,面對這樣的問題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 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也很怕哥哥被騙,如果有描述得不清楚的地方,還請多包涵。
: 謝謝大家的幫忙!
版上的前輩們好,最近我們家又遇上了仲介打電話來要我們負責出錢修理漏水,剛好
就是之前這件事情的後續,想說也就一起在版上做個記錄,順道請教各位前輩的建議。
101年10月時,因為聽從大家的建議,哥哥花了快30000元,幫之前房子的樓下住戶
(4樓)修理漏水,當時距離交屋(101年4月)也快半年了,此後一直認為應該就沒有
問題......沒想到,前兩天又接到仲介的電話(102年3月26日)。仲介說4樓住戶又
發現三個另外的漏水點,不包含我們上次幫忙修理的那一處,要求我們出錢負責。
哥哥聽了很疑惑(他人雖老實、幸好不太笨),表明交屋已經快滿一年,5樓房子也
已有人入住使用,經過這麼久的時間,我們怎麼知道漏水是因為我們的關係?還是5樓
住戶的關係?為何要我們出錢賠償?仲介說她會把資料寄給哥哥看一下。
今天哥哥收到了電子郵件,發現其實是4樓住戶發現漏水,要求5樓住戶修繕(當初的
買家、現在5樓房客的房東),5樓花了約80000元陸續修了兩次(102年2月及102年3
月),然後準備了照片跟估價單,寫信給房仲公司,要求房仲公司賠償損失。
所以房仲公司的仲介就急急忙忙地打電話給哥哥,說民法有規定,在五年內,只要有
漏水都要我們(前屋主)負責出錢賠償給現任的5樓屋主!
可是我們已經交屋了,在半年內也負責修繕了一次漏水狀況,現在交屋已經將近一年
之久,對方也出租房屋或是使用房屋多日,我們怎麼能確認4樓的漏水問題不是現任5樓
住戶造成的呢?近來地震又多,如何能肯定漏水一定是前屋主的責任?
仲介一昧地想要我們出錢賠償,似乎也聽不進我們的疑問,想請問各位前輩們,遇到
這樣的情況,我們該怎麼辦呢?
難道真的賣屋之後,還要幫別人無條件地修繕房屋5年之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