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這篇請教一下,現在交易房地產
不是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嗎?
這東西不就跟這位大大所訴求的東西一樣?
還是我誤會了?
可以請比較了解的大大開釋小弟這個疑惑嗎?
※ 引述《owenx (鄉民=鄉愿)》之銘言:
: 在台灣出現真正左派政黨執政之前是不可能有居住正義的。
: 要遏止炒房多簡單?根本不用什麼奢侈稅空屋稅。
: 規定所有房屋土地交易全部實價登陸全部公開,包含詳細地址與交易價格。
: 交易價格減去上一次的交易價格,扣掉每年5%的增值免稅額,
: 剩下的金額全部列入綜合所得稅徵稅,簡單明瞭。
: 我去年買一間房九百萬,今年賣一千萬,扣掉五萬免稅額,
: 剩下95萬納入綜所稅的財產交易所得或其他所得課稅就好了。
: 除了可以確實落實國父說的漲價歸公之外,還可以遏止有錢人
: (高收入族群)炒房,更可以讓投資客這個吸血族群從台灣房產市場消失。
: 除非大家都想當投資客繼續哄抬台灣房價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