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weetLee (Sweet)》之銘言:
: 小弟今年初 在台南市北區買了一小塊地想要蓋房子自住
: 看地的時候 地前面的巷弄有六戶住宅(屋齡約40年)
: 巷弄約四米寬 有鋪柏油 有電線杆 有路燈 水溝蓋有區公所標誌
: 屋主和仲介都説那塊地要建房子沒問題 就買了
: 沒想到找建築師指定建築線的時候
: 都發局竟説前面那條路不是現有巷道 是私有巷道
: 要是那路真的是私人土地 聽説蓋個同意書也才幾萬元 可惜不是
: 那個巷道是員林鎮公所的公有地
: (建築師説那個要改判為既成巷道的機率很低)
: 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 要蓋指定建築線的同意書 需要付給補償金為該地公告地價的330%
: 該公告地價每坪七萬多 該地約27坪公告地價約190萬
: 這樣算起來補償金竟高達六百多萬!!!
: 昏倒 這根本付不起 我地都沒買那麼貴
: 這根本已經是東區土地的市價了 補償金竟然比市價還高一大截!! 這合理嗎?
: 我要是有那個錢我去買東區的土地就好了
: 私人土地補償金只要幾萬塊 國有土地補償金竟然要幾百萬! 還是條道路
: 我這樣是不是這塊土地就等於是報銷 完全沒價值了?
: (因為要付出比這塊土地的價格還高的補償金才能建房子)
: 有任何方法可以自救嗎?
: 當初賣的仲介也不太想要理我們 叫我們自己找民代什麼的
: 可是我找的建築師説這個找民代可能也沒辦法
: 這樣一來我多年的積蓄就泡湯了
: 懇請板上各位高手幫忙提供一下意見 即使可以減少損失的方法也好
: 拜託拜託!!
建議你分兩個方向來進行
1.收集當初你購買時,屋主跟仲介跟你保證可以自地自建的證據
以茲證明你認為此地可以自地自建的情形下才用這個價格購買
,再對仲介跟地主提出減少購買價金的請求,減少多少可以參
照你所需要繳交的補償金。
2.直接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詢問,你這塊地若要請建築
線需要繳多少補償金,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
要點指出提供指定袋地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者:按同意通行
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百分之三十,加計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
五計算六十年之總金額,一次計收,不得分期繳納,期限屆滿
後不再收取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