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事不動產相關工作,所以很多朋友會問我:「房市觸底了嗎?還會冷多久?」
「房市什麼時候會回溫呀?」、「之後房價會不會再跌啊?」
說真的一來~~我只是個小小代書,對於市場面沒有直接接觸市場的業務來得清楚;
二來~~如果我有時光機的話,我會很樂意回答你這些問題,不過我沒有時光機
而且如果我有的話,我就不會做代書了,或許我還可以跟神明搏個杯再回答你……
好!扯遠了,回到正題,最近房地產是真的很慘沒錯,以前歷經過sars、金融海嘯
都沒有這麼慘過,而且以近來政府打房手段頻頻,媒體、網路上很多"仇視"
(實在不想用”仇視”這個字眼,但我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詞)
房地產市場和相關從業人員的狀況來看,不外乎幾個重點:
一、房地產市場冷是活該,現在「房價所得比」高到一個不像話,年輕人都買不起房
所以政府打房剛剛好,甚至還打不夠!最好再用力打、拼命打
打到我們所有人都可以買到房子為止。(但我要賣的時候不要打喔)
二、拜託~~買房根本不划算,長期算下來,租房比買房划算太多了
不用繳地價稅、房屋稅,每個月付的房租比房貸少,我還可以時常換自己
喜歡的地方住咧!
三、房仲、代銷這麼黑心,現在沒成交量沒業績出現倒閉潮是活該啦~~
四、房地產哪裡是經濟的火車頭,這都是房仲、代銷和建商玩的手段說法而已啦!
對呀,現在房價所得比真的很高沒錯!我跟我老公也是希望有一間自己的房子的普羅大眾
之一,要買房子也都是自己辛苦賺、努力存自備款,還要負擔未來每個月的房貸,真的不
輕鬆,可是所謂的「房價所得比」,大部份的人只注意到「房價」,但卻常忽略了「所得
」
(20年前的台灣薪資:
https://www.ptt.cc/bbs/PttFB/M.1378220900.A.4E9.html)
這網頁裡20年前的報紙徵人廣告和房地產廣告,可以很清楚的看到,20年前的台北市信義
區新成屋31萬/坪,萬芳醫院捷運站旁的公寓6萬/坪,雖然有人會說那時的信義區還很多
地方在長草,當然比現在便宜很多啊!但如果你那時買了,現在不就賺翻了嗎?那為何那
時不買呢?因為你還是覺得太貴嘛~~以前我還在做房仲業務時,桃園藝文特區附近一個大
樓社區,我曾經成交一間9萬/坪,現在那個社區的房子,平均價格是25萬/坪,
但在9萬/坪的時候,我帶看過的買方,還是不少在唉唉叫說太貴啊!
最好房子都不用錢的送給他。再來說薪資所得,20年前的徵人廣告給的薪資
跟現在差不多,甚至有些還比現在的高一些,但那時台北的房子一坪才三十幾萬
20年後的現在,信義區的房子都已經單坪上百萬了,但薪水還是跟20年前一樣;
以前的亞洲四小龍,台灣說有多唱秋就有多唱秋,但我們現在的薪資所得已經是吊車尾了
,甚至連人家車尾燈都看不到
(台灣勞工窮忙!時薪亞洲四小龍墊底: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12482065.A.FDA.html)
房價太高的確該關注,但更該關注的薪資所得水準,現在政府打房已漸收成效
但是房價不會回到20年前、不會回到20年前、不會回到20年前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的梗),所以薪資所得沒有跟上的話,還是一堆人買不起房子。
1989年的「無殼蝸牛」運動,那時我還很小,沒有租房的概念,所以想不透為何他們說買
不起房子住,那他們要住那裡呢?只能睡路邊嗎?長大了才知道,還有租屋這個選項,但
到我懂了「租房子」的概念的年紀,卻已飽受租屋之苦,國小轉了三個學校、搬了十幾次
家,以前不懂為什麼要一直搬家,長大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我們家都是租房子住,租約滿了
,房東不想租你或漲房租要你滾、房東要賣房子了所以要你滾(雖買賣不破租賃,但租約
到期沒再重訂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後,房東要賣房也是可以隨時要租客滾蛋的)、房東
的太太的舅舅的小姨子的弟弟想來住所以要你滾……在台灣租房有太多不穩定的因素,
除了難長久居住以外,我連想裝潢一下我租住的房子,弄成我喜歡的樣子,都還要房東同
意,租約到期如果房子沒恢復原狀還給房東,你看押金收不收得回來,可能還要倒貼。
很多人喜歡拿社會福利相對較好的歐洲國家來做比較,特別是德國,這當然是因為德國的
社會住宅及租屋制度完善,又在稅制和法律方面限制了租金和房價的漲幅,讓房價可以控
制在平穩的狀態,讓國民寧租屋也不想買屋(房價比台灣低,德國人為何不買房?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9423),只要按時繳房租,房客
幾乎可以擁有無限期的租屋權,不用擔心隨時要找下一個搬家的租屋處。再說,在我們正
值青壯年時,就算租屋不穩定好了,但只要不是個怪人也有按時繳房租,基本上都可以租
得到房子,但人都會老去,老人要在台灣租房子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多房東是不租給老年
人的(台灣老人租屋有三大困境,你還堅持不買房嗎?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69812880062.html)
其實就是一個重點而已:房東怕你死在裡面或沒工作能力沒錢繳房租;相對於台灣的弱勢
族群租屋困境,歐洲國家有所謂的社會住宅(什麼是社會住宅?
http://socialhousingtw.blogspot.tw/2010/10/blog-post_7547.html),能夠以合理甚
至更低廉的租金,租給社會上的弱勢族群(經濟弱勢者、老人、肢障者、智能障礙者、遊
民、災民…等等)居住。
現在的台灣社會經濟體質不佳,年輕人可能連養活自己都有困難了,老年人如何能指望後
代奉養?可能也有人會想說,那我老了就去住養老院好了,但台灣的公立托兒中心都要排
隊擠破頭了,在現在少子化的情況下,你覺得設立養老中心會比設立托兒中心更被政府考
慮嗎?而且台灣現在的”平價”養老中心環境通常也不是很好,在台灣的福利制度還追不
上歐洲福利制度完善的國家時,沒有自有住宅的老年人,很有可能連有個棲身之所的基本
人權都不可得。
再來說到不動產從業人員的部分,在工作歷程中,我觀察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會常聽到
客戶對業務說:「啊~~~你們仲介/代銷,都很好賺啦!賣一間房子都幾趴幾趴在抽的……
叭啦叭啦叭啦~~」我曾經因為內心賭爛,但還是帶著微笑的回應過一位客戶說:「很好
賺的話,那您可以來做,或推薦您兒子/女兒來應徵上班,有錢大家一起賺嘛,我們不是
小氣的人^^」,通常聽到這句話,對方就閉嘴不言,或是轉移話題了。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於民國88年1月1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在不動產經紀業法制
化前,「不動產仲介」這一塊其實有著灰色模糊地帶,更早的時候有所謂的「牽溝仔」,
就是當地人面廣且熟悉當地環境的人,因為認識的人多又對當地的地理環境很了解,所以
會知道那個地主、屋主想賣土地房屋,如果有認識的人想買,就剛好幫忙牽線促成(古代
仲介商~牽溝仔: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61256381),後來慢慢的在街
道上出現了很多「不動產仲介」,那時還跟「牽溝仔」並存著,只是「不動產仲介」有店
面,是以公司制度來從事不動產仲介,但收費卻很紊亂,那個時候存在著「賺差價」的陋
習,就是屋主要賣500萬,買方出600萬要買,中間的差價有100萬,這100萬呢~~就入了仲
介的口袋了,當然仲介會運用一些「手法」來讓買賣雙方不知被賺了這差價100萬,那時
剛進房仲業的新人,多少都會聽過學長姐說大賺了多少錢、或賣了一間房就買了一台賓士
……之類的例子,那時的房仲,就有如現在的直銷一樣好賺啊!上課教室下面隨便一台
maserati或藍寶堅尼都是他的,但我不清楚直銷是不是這麼好賺啦~~但我知道早期法制化
前的房仲是真的這麼好賺,所以早期大眾對不動產仲介反感就是因為如此,『信X房屋』
還必需打出「不賺差價」的口號,以示他們跟同業的不同;民國88年不動產經紀業法制化
後,規定了不動產仲介業不能賺差價,只能收取上限不超過總價6%的服務費,經過這十幾
年來的努力,「不動產經紀業」已經是個正面且越臻成熟的行業,但因為以往的「黑歷史
」,讓不了解這個行業的消費者在接觸房仲業的過程中,還是免不了會擔心害怕,不然相
關的網路討論和電視節目不會如此熱門,我只能說,每個行業多少都會有老鼠屎,就像好
學校也會有壞學生一樣,但我相信現在大部分不動產從業人員都是正正當當在工作的,畢
竟大家只是來工作賺錢,誰也不想無端扯上官司訴訟。
除了房仲以外,還有另一個大家比較不了解的:代銷業,簡單來說,房屋仲介就是仲介買
賣和租賃中古屋,而代銷業,是幫建商規劃整個建案(不論是預售屋或新成屋)的市場分
析、銷售策略、現場銷售,需要向建商業主做提案報告,並簽訂銷售合約,做整體的銷售
規劃,其實算是「廣告業」,只是「廣告銷售」的「產品」是房子,但相同的是:工時長
、壓力大(房仲、保全壓力大,「想不開」排行前二名: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12365),這箇中辛酸就不多說了,每個
行業都有每個行業的辛苦,大家互相尊重體諒,「很好賺」這樣的話,就等你來做過以後
再說吧!
現在「仇視」不動產從業人員的眼光有增無減,好像路上的房仲全部倒光最好,但若沒有
「房屋仲介」,你覺得你自己跟屋主談就一定會成交嗎?如果沒有中間人當潤滑劑,買賣
雙方各堅持自己的價格,很容易一翻兩瞪眼,最後還是無法成交,更別說除了價格以外,
屋況、環境、附贈物、漏水、掉漆、凶宅…….有太多的房屋狀況,如果沒有中間人的協
調溝通,只有買賣雙方自己談很容易不爽或起衝突,最後兩敗俱傷,誰都討不到好處,所
以古早時代有「牽溝仔」,現在有不動產仲介業,加上不動產業法制化後,不動產經紀從
業人員最基本需要上課取得「不動產營業員」的資格,或甚至可以考取國家考試的證照
—「不動產經紀人」,從業人員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若有專業人員提供服務和建議
也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會出現的糾紛和法律問題,所以「不動產經紀業」
是不可能消失的,日本、美國、歐洲國家…..很多國家都是有「不動產仲介」這樣的
行業存在所以應該要做的是提昇不動產從業人員的素養、品格和專業知識,而不是一昧
的趕盡殺絕,若是房仲全部倒光了,難道就要回去「牽溝仔」的年代嗎?這一波房地產
市場低迷的情況,也是以市場機制汰弱留強,讓優良的業者存活下來。待房市重新開始
活絡時,也才能給消費者更優質的服務。
最後來談房地產為「經濟火車頭」這件事,我一直覺得「經濟火車頭」這種現象是很
吊詭的,當一個國家只有一個產業一枝獨秀時,那代表其他產業是否產值過低或被
忽視重要性?健全的國家經濟雖然不同產業可能產值會有不同、有增減,但是不能
偏廢或獨厚哪一個產業,但不能否認的是,「房地產業」的確養活了不少其他相關產業
從最核心的建商、代銷、仲介,好,一般人都認為這三個是萬惡的我知道,那我們提提
別的,蓋房子要畫建築設計圖需要建築師、要評估結構地質需要結構技師、水泥業、
營造業、地磚壁磚業、鋁門玻璃業、水電業、廣告印刷業(代銷/仲介要賣房子要找廣告點啊、要找人發海
報傳單啊)、搬家業、清潔業、裝潢業、家具業甚至是蘋果地產王……信手拈來一大堆
,還有很多沒提到的,這些業者也因為房地產的衰退減少許多工作機會,更不用說最大宗
的業者—銀行業,房貸是銀行銷金業務的最大宗,原本房價500萬,銀行借你400萬買房,
結果房市大崩盤,原本500萬的房子腰斬變250萬,你覺得銀行會不會瘋掉?銀行若因為房
市大崩盤而造成連鎖效應,會牽連到的產業我想是不只上述這些產業。
我一直相信「中庸」是用在何處皆適宜,凡事「過猶不及」,不用哪一個產業來當「火車
頭」,每個產業都有各自的貢獻,但也不用視某個產業為萬惡淵藪、洪水猛獸,欲除之而
後快,我相信這不是、也不該有的作法和想法。
以上,是我對於最近房地產現況的愚見,雖是敝帚自珍,但也不吐不快
歡迎大家分享
最後,若是有以前教過我的國文老師們有緣看到本文,雖然「起、承、轉、合」的作文技
巧好像有點不及格,但看在我寫了這麼多字和用了許多成語的份上,麻煩給我甲上星星+
蘋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