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土地處理與糾紛問題

作者: morten (名師學院國高中數位學習)   2016-06-01 20:50:49
本人自101年7月欠無擔保債務至今,申辦債權人清冊得知總債務約為377萬元。
另有四筆土地。(彰化縣和美鎮柑竹段地號 6xx、6xx、6xx、6xx)
其中有兩筆設定。
第一順位為中國租賃 480萬元,在我未繼承該土地前,82年因為村莊土地分割,致使其中
一筆土地債權變為35筆土地共同擔保,我87年繼承土地,也繼承了該項債權。
第二順位為楊先生的150萬元,此設定由來為因為我101年7月時因為無法繳款,其中一家
新光銀行信用貸款 (30~40萬元) 楊先生有當保人,幫我繳清新光銀行的債務。
其餘的為各家銀行 (16家銀行) 無擔保債務的查封 (101年7月)
另外有102年7月的公證租賃契約,因為為查封後所簽的租約,可能有一些適法性的問題;
且當時有另授權 羅先生 代為處分我的土地,但因當時第二順位債權人不同意,所以無法
順利賣掉 (當時談的金額為 520萬元)。不過當時我的身份證正本、印證章、印證證明、
土地所有權狀、公證租賃契約正本、授權書正本都在對方手上,聽說在林先生手上,且當
時羅先生有利用上述文本向林先生借貸70萬元 (本人無法得知正確情況)
因為如此,本人有重新申請 (以日期最新為主)
1. 身份證:105年1月25日
2. 租賃公證書影本:105年3月25日
3. 印鑑證明正本:105年5月24日
4.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105年5月26日
最近因為銀行欠款,四月底和五月底分別一拍又停拍,目前土地為停拍狀態。拍賣底價為
906萬元。
若本人要用賣掉土地來清償債務,總共有五個問題要解決:
1:第一順位債權(中國租賃),要如何塗消設定?
2:第二順位債權 (楊先生),要如何塗消設定?
3:查封等銀行,要如何談債務清償?債務協商?更生?清算?
4:如何和土地其上的租賃契約房客(林先生)談?他有可能是買主,若他是買主,比較不
會有適法性問題嗎?;若是被租賃排除或其他人買走,可能會有賠償的相關問題嗎?
5. 和銀行走入債務協商也是一個方式的話,最大債權銀行給我的期限是 6 月 8日,否則
他說若停止送件還要再等半年。
可以順利清償、撤消查封、塗消設定將土地以市價賣掉是最好的情況。或許還有其他各種
土地解決的方式?
Morten 0980616393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6-01 23:54:00
你是不是問錯人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6-06-02 01:02:00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6-02 13:54:00
建議去請教精通相關業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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