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不懂裝潢 房子本身有重新修繕 本想說我多花一些錢 買下這間房子後 只要一卡皮
箱 就可搬進去住 不用再煩裝潢的事 但因投資客(新屋主)應該是為了閃避房地合一稅
沒有至地政所辦過戶登記 房仲是說對買房的我 其實權益不變 要我不用考慮這些問題
但又怕房仲只是話術而已
作者:
zxcas (打噴嚏)
2017-03-16 19:18:00有疑問就不要買,這麼多錢別拿來賭上一篇這麼多人再勸,你還想不透啊?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7-03-16 19:25:00
你跟原屋主簽約,權益就一樣,跟無產權的簽約,等著被告侵占
作者: mopigou (mopi) 2017-03-16 19:46:00
重點不是在裝潢上面,他沒產權阿
這之前不是有類似的新聞嗎…不是屋主,賣給別人,得到錢原屋主就出來表明出來表明不認識那個所謂的投資客。
作者:
owhaha (哇哈哈)
2017-03-16 20:22:00為什麼要付錢給不是屋主的人 這麼多人勸你聽不進去 鬼遮眼
那一間房仲先報上來好了你沒過戶沒權狀 沒任何保證書 甚至你連貸款都貸不下來這跟跟租屋有什麼兩樣 租屋至少還有個合約書
作者:
Barolo (Barolo)
2017-03-16 21:27:00這麼想買就買阿 問這麼多幹麻?
作者:
rehtra (æ¦è‹±æ®¿å¤§å¸å£«çˆ¾é›…)
2017-03-16 21:36:00一卡皮箱搬進去,輸到脫褲搬出去
作者:
zeroxod (開心過好每一天)
2017-03-16 23:04:00別這樣,想買就買,錢你的,別怕
作者:
Jasy (傑西)
2017-03-17 01:04:00真的不要 不然你可以去問律師 看有沒有律師覺得這OK下篇回文你自己也看看吧
作者:
f204137 (Fj)
2017-03-17 07:04:00反過來想 原屋主產權沒過戶給你 你敢入住嘛最重要的就是所有權狀在你名下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7-03-17 09:39:00擦鞋童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