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房屋仲介有其存在必要性,房屋仲介費也應當給予,畢竟能成交案件,扣除幸運物件
外,真的不容易。
只是,我個人認為,房屋仲介費並不是應該檢討的議題,它只是果。
之所以會造成民眾對於房屋仲介費產生雜音,最主要還是某部分素質不良的仲介,透過較
為不正當的欺騙手段,促成案件成交的因。
個人累計給了房屋仲介有一台國產神A車款的仲介費,給的算是心甘情願,因為在買賣的
過程中,我沒有被不正當的仲介以不正當的方法去促成交易。
但是,能夠被不正當的仲介以不正當的方法促成交易的買賣雙方當事人,其實自己也是要
檢討,賣方如果心中沒定見急著想賣,被話術欺騙也是應該的,買方如果不是這麼想要買
到物件,當得成冤大頭嗎?
況且,在這混沌不明的房屋市況,讓人做出錯誤的決策,這個政府也是該檢討惹。
總之,
檢討自己,好難
檢討政府,無感
只好找來仲介鞭打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