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
這要看在建商在作分坪表檢討時,是採怎樣的規劃方案。
可以併入大公給所有人持分,就像法車或自設一樣,這個時候,就沒有獨立權狀,得跟著
專有部份一起跑。
也可以單獨登記建號,讓它能獨立移轉。
一般比較常見的是掛在一般事務所下面,買方透過持有該一般事務所的房屋持分,來持有
車位的建物持分。
民國100年因為監察院的一個糾正案(就是帝寶案),規定獎停要開放供「住戶以外的第
三人」使用,營建署跟地方政府也跟著修法,有2年的落日期間,所以現在還有獎停的案
子,大多是102年以前的舊照。
獎停的買賣跟持有,是沒有問題的,
有問題的是法規限制了它的使用方式。
除了前面說的只能供「住戶以外的第三人」使用外、要有獨立出入口、要對外收費、要依
停車場法申請作停車場使用、設立停車場明顯標誌、費率不得高於鄰近公有停車場等。
可是要怎麼落實卻有相當大的難度,除了主管機關目前還妾身未明外,畢竟不會有人笨到
去檢舉自己,就算真的是被人檢舉,大不了把車移走就好,好像也不會怎樣。
作者:
cyshowen (嘉義秀伊恩)
2018-03-14 17:16:00我很好奇有些大樓大門旁邊都有停車格~ 是獎勵車位的話
作者:
cka 2018-03-14 17:17:00規定要畫 但是基本上你要停警衛會 跟你說這邊不能停
作者:
cyshowen (嘉義秀伊恩)
2018-03-14 17:17:00跑去停,管理員應該也不行趕走才是。要不然就是要立牌非本場所顧客來賓 收取 xx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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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fly (neverfly)
2018-03-14 20:14:00新竹光埔就有設獎勵車位的,外面沒設置外車可停的告示根本變相讓建商多賺一筆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8-03-14 22:17:00獎勵車位要有獨立權狀,前提就是讓外人可使用車位車位配置和法定車位配置不會在一起獎勵車位若只能和法定車位配在同一層就是法定車位,不會有獨立權狀登記方式,就是在公設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