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第一次發文
我碰到了一個左右為難的問題想請問大家
於四月初購買了一間預售屋
當初的付款流程為
簽約8% 外牆落飾12% 貸款80% 交屋尾款3萬
小弟也付了簽約8%了 然後建設公司也繼續蓋
最近 建設公司銷售小姐打電話給我說 老闆認為這種付款流程不符合法規
想要更改付款流程 改成
簽約8% 外牆落飾7% 貸款80% 交屋尾款5%
我聽到當然認為建設公司終於體恤我們買房一族的辛苦 當然點頭答應
不過 他們主張我把合約帶過去讓它們修改 然後改天再來拿
請問 我交出合約之後 我的保障是不是完全變成零了
應該要死守合約 只能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更改
這個簡單問題請教大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