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ooqoola (qoo)》之銘言:
: 請益:
: 被管理委(口頭警告)要我方"不可"停車停太過去鄰居那
: 有告知我們有去"地政"調閱第一謄本,停車確實停在"權利範圍"並沒有侵犯別人權利
: 但管委會直接口頭警告 :
: (1)為了安全起見 , 我方請停偏右 , 否則要用規約罰款!
: (2)管委會口頭直接說 : 地政所給權利範圍只是參考用! 要遵守管委會投票表決為主!
: 備註 : 管委會7人裡 , 有4人是不守法 且 無明理的人 , 3人反對此事
: 但4:3 變成社區就要被這樣搞下去嗎?
: ***另請教管委會已觸犯那一法條?
有圖才有真相
同社區,要的是互相
買到爛社區,建商停車位劃太小
你不接受協商,是要逼死鄰車?
我家社區,建商劃線就是很智障
停車位寬度250公分,然後兩個停車位在牆跟牆中有540公分
理論上,兩車位中線在兩牆中間,左右畫了250的車位
牆邊應該各有20公分空隙
但是建商就偏偏第一車位靠牆緊貼牆劃線
然後另一個車位距牆有40公分。
面對這種智障建商,我也不知該怎樣申訴
如果建商規劃隔壁大車位,賣貴一點,或許奇摩子還會好一點
現在賣掉了,沒圖可看,有跟新屋主說隔壁車位比較貴
或許就不會不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