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第二三戶貸款成數變低
但如果真的想買的人或有能力的人
頭期款的錢要付更多,不是存款、就是投資所得
那水位不是還是會降低?
目前狀況除了房價漲的太快不合理(?)
就是水位穩定問題
台灣人分兩種,一種貸款辦完繳到死
想趕快還一還不喜歡繳貸款
另一種就會利用槓桿再轉貸寬限或不寬限多拿資金使用
就台灣人喜歡貪小便宜的尿性
為什麼不乾脆弄一個掛1轉掛4的政策
然後政府補貼利率讓第一種願意轉貸
但無寬限,只能平轉剩餘額度跟同剩餘期數
可能綁約5年之類
72-2水位可以緩解,總貸款餘額也不會增高
這樣會4個好辦法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