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
大家好
經過板友提議 與眾板友之覆議
決定將 實際情況與貼文內容不符的 騙人資方 將之 永久水桶
不過 要如何舉證 是個要謹慎處理的問題 (也才能避免惡意中傷)
處理方式如下:
板友若是去應徵時 發現 薪資/月休/公司名稱 與徵人文內容不符時
在當場 能留證據盡量留(保護自己)
至於在JOB版面上
就以自身ID發文檢舉 (意思是負文責 但不公開真正姓名)
對於貼文的資方 同樣使用被檢舉的ID 與 該文標題 (請不要公開對方全名或老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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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告~
板主原則上就是相信 不論 勞方 或 資方的 "發言都是正確真實的 不接受臆測的發言"
此外 給予資方公開辯解說明的機會(寄信給板主不算數)
兩日內不回應 就永久水桶
兩日內回應 由板主判斷是否欺騙廣大勞工
若是: 永久水桶
若不是: 最少 水桶一周 (造成大家困擾罰一周)
雙方若在文中 罵粗話 人身攻擊 比照原罰則 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