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媳婦硬起來之婆家黑了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7-03 22:02:39
※ 引述《logen (鬼龍院 翔)》之銘言:
: ※ 引述《hajimechan (醬醬)》之銘言:
: : 這協議其實就是某種程度上的不平等,
: : 但這個不平等,
: : 也許是為了保護小家庭而產生的,
: : 先來看看這個協議內容
: : 仔細看過後,
: : 與其說是防老公、損害老公權益,
: : 不如說是防想挖錢挖到原po娘家的婆家
這話你說得下去
真的要讓老人家 心服口服
簡單 跟老人家說我要招女婿
我們家給你聘金 言明媳婦家財產你別妄想
以後這生的小孩和夫家無關
而不是把小孩爸爸也算進去
把爸爸架空
讓爸爸一點法律上的地位也沒有
相較於法律 老人家更服應於傳統
老人家憑什麼管媳婦? 不就是傳統的倫理道德嗎?
原po自己不是也說他們家很傳統
面對現實
這契約簽得是老公 規範的是老公 契約內容極為苛刻
對公婆一點法律效力也沒有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03 22:17:00
原來你比原PO還清楚元PO的用意呀!!!難道你跟你配偶的互動從來都不能提現實問題?原PO老公都簽了,別人吃麵你在喊燒~~~~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4-07-03 22:35:00
公評? 人家夫妻幸福和樂 你憤憤不平 這就是你的公評?
作者: plnceto (花花花花花花)   2014-07-03 22:35:00
作者: Ai (寂寞小狗)   2014-07-03 22:37:00
只有這樣的媳婦 才能對抗那樣的婆家 否則老早被吃死囉~沒簽那協議 婚姻撐得了十年喔? 呵~有些人就是看不得媳婦強勢啦!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4-07-03 22:41:00
恩!!通常另一半不挺或沒辦法挺的大多要十年才會想通...
作者: belldany (QQ跑得快)   2014-07-03 22:45:00
以為用法律可以規範婆家還有老公挺可笑的。大家回去約叫老公簽一簽,不用上來問問題了喔~^_^
作者: hajimechan (醬醬)   2014-07-03 22:47:00
大前提是老公肯簽喔~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4-07-03 22:48:00
難怪這裡會被說是媳婦版...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7-03 22:50:00
其實簽跟不簽 影響不了婆家的想法阿不過可以在離婚時 有點依據 打官司 爭取自己的權利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23:00:00
沒用,在台灣,婚前協議不可以協議離婚後的財產分割方式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07-03 23:06:00
那......簽這要幹嘛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7-03 23:16:00
簽結婚協議主要是保障夫妻婚姻關係中財產處分的方式至於離婚後財產的分配,還是要依照民法民法規定婚後增加的財產,離婚後要平分契約是不能對抗法律的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4-07-03 23:28:00
m大誤會了,除了法定財產制外,還可以選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又有共同財產制跟分別財產制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3 23:31:00
人家的婚姻成功失敗與J大何干 真不知道憑什麼不知道是能力勝出人家還是起碼相當 才有本事置喙人家婚姻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4-07-03 23:33:00
選分別財產制的話,夫妻各保有財產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離婚時不用進行剩餘財產分配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03 23:35:00
只能說看似精明的原po千算萬算就是沒算到負債千萬的公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3 23:37:00
當原PO諸葛神算還是通天法師 他老公隱瞞他是算得到嗎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4-07-03 23:38:00
我想婚前就找律師擬協議的原原po應該有注意到這部份,不會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3 23:38:00
講難聽點自己爸媽負債就自己做好切割 不要禍央別人人家想要自保是輪得到其他人說嘴 最好自己遇到會樂意扛起啦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4-07-03 23:43:00
傻傻地沒約定夫妻財產制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4-07-03 23:51:00
推樓上C大。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3 23:58:00
原po又不是苦惱什麼問題,來板上求解. 分享而已還要被訓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4-07-04 00:00:00
看原po登錄次數大約可以猜到他已經有被教訓的心理準備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4 00:00:00
人家夫妻好好的,旁人何必唆使挑弄,這樣不是跟三姑六婆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4 00:02:00
某些人可能自身超優秀 或嫁娶到多高到德善忍讓的對象
作者: Cauchy2008   2014-07-04 00:02:00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7-04 00:03:00
才可以唱衰批判甚至訓人家怎樣
作者: chen740530 (chen740530)   2014-07-04 00:06:00
通篇重點就是 負債窮鬼不要伸手跟老娘要錢 如此而已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07-04 00:30:00
哇公評耶~~~~你一人的意見就是公評耶~~~~~你不就好偉大啊講錯您不就好偉大!!!!還是,您在生活中就是如此堅持身為父親的權利與「義務」?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14-07-04 00:31:00
這…你的想法比傳統還更傳統耶…
作者: kinling (pet陪我玩=^ .^=?)   2014-07-04 01:15:00
純推最後一句 確實是 但約是要跟丈夫簽 你跟婆家簽有意義?到底是跟誰結婚阿= =噓回來 啥公評?? 簡直莫名奇妙= = 祝人婚姻幸福很難?
作者: ALENDA   2014-07-04 01:45:00
婚姻成功與否十年後才知道?!這是什麼奇怪觀念,看到很多熟齡離婚,快死前決定要放自己有幾年自由時光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7-04 03:07:00
這話你說得下去,我聽不懂。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面對婆家,女方要把瑯交出來給那堆姻親揮霍;面對老公,要把瑯交出來任老公隨意做生意,然後對婆家的貪婪,不可置一詞、爭奪了原原po小家庭的資源也不可計較;面對婆家肖貪,想要女方娘家捐幾棟房子出來,讓婆家一家子住在一起,也要笑笑接受?要用愛與體貼去包容?男女角度即便對調,請把上述婆家代入娘家~任憑那男人多會賺也辦不到A_A不需要對公婆有法律效力,只需要有『威嚇』『制止』效力就夠。要多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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