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我覺得太太國文表達真的不太好
文章看了其實要多看幾遍才能懂...
※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銘言:
: 以下資訊更新給各位了解,有任何想法再請提供見解....
: 1. 1.5w房租+高鐵通車台北上班月費5千/人,大概差不2.5w了,所以這部分就大家所理
解
: 2.6w->2.5,基本上沒太大差異,只是錢給誰,我老公要不要租房租到作保...
這點我要幫太太說句話
老實講 我也覺得青埔是個不是很好的選擇
看需要通勤費 我猜大概也是在台北上班
就如太太講的 一個人每個月通勤費就要5000
其實也是變相的在繳房租
況且青埔生活機能還沒起來
要吃個東西買個東西可能都要跑很遠
無形中增加非常多成本你想在青埔買個鹽酥雞吃個麵可能就要開車15分
跟走到巷口3分鐘完全是不同成本
是有個outlet 但是總不能每天吃outlet吧?
如果住大台北 搭配柯p的1280
一個人就少約4000 2個就8000
去補貼房貸算是可以了
不要以為住新北比青埔貴
時間、生活機能...都是成本
再來 青埔的房子普遍有入住率低的狀況
在沒人繳管理費的狀況下
以後社區修繕什麼的可能也會有問題
不過套房畢竟太小了
小孩都生了 房子也買了
也來不及了
如果還有機會可以找個2房吧
往新北 離捷運站走路15分 舊公寓找看看吧
: 2. 因為第一間房的經驗,所以我留職停薪一個月後立馬復職上班!只為了有類似物件
我
: 自己承擔,不需要老公幫忙貸款!
: 3. 若真的留職停薪後我也強調我自己的開銷我自行負擔,不需要老公負擔,同時他負
責
: 出小孩的費用,我在家帶小孩,認為勞力與出錢,等價交換應該算公平?
這種就是很多人常玩的文字遊戲而已
留職停薪你負擔自己開銷?
那小孩開銷?家用開銷?房貸?
還不是都老公扛...
你認為帶小孩算勞力所以不用出錢
那你老公上班有出勞力上班還要出錢?
那下一步是不是你帶小孩很辛苦
老公還要給你錢?
: 4. 就大家的觀點,我收入四萬所以出的家用較少,我就不該對這些事情有意見?而我
在
: 意的點是婚前就已知道彼此收入,在婚後才要說要公平1:1支出家用?那是要逼比較低
薪
: 的我去偷搶拐騙?還是回家找娘家?且明知道家中開銷就這麼重..為何要買一間自己負
擔
: 不起,而且老婆也不認同的房子?
喜歡繞文字遊戲的...
說實在家用有出到1:1我實在存疑啦...
老實說娘家贊助買房也沒什麼
這還比較符合你們現實需求
: 5. 一開始就跟我老公說,房子登記在他名下,不須一半登記給我,我希望台北可以再
買
: 一間,我想要有首購族優惠之類的!老公還跟我說不會有這問題,因為我也對家有付出
..
: .所以他買房當下我認為阻止不了...結果變成買婆婆的名下,我當然大受打擊,不能接
受
: !
首購優惠在婚後夫妻好像只能申請一次了
除非婚前分開買
如果婚後才討論這根本白搭。
而且都有小孩了 還是要2房比較合適
不過房貸都不用女方扛了
女方有餘力自己再買一間吧
: 6. 住青埔,首要面臨小孩託嬰問題: 今天我真的上班去賺錢貼家用好了...小孩24小時
週
: 一到週五保母,預估2.5W(板上大大說甚至更多...)那所以超出的金額誰要補?怎麼
補
: ?(24小時託嬰是我老公主張的需求...我主張最多12小時,再辛苦小孩晚上自己帶比
較
: 親,而且省點錢)
我看過板上好幾篇文章
女方全職家管
然後晚上還要老公帶小孩做家事
理由是她白天照顧小孩很累
結果竟然還有很多版友贊同
與其有這種爭議的問題出現
不如全部托嬰 大家都上班
這樣也少了這種爭議 也是一種辦法
當然也不是全放托嬰就好了
只是時間操作上比較靈活
平日可以全力衝刺工作
: 7. 我們婚後一直是假日夫妻,小孩都是我跟娘家媽媽在顧,為了買房子,我讓他每個
月
: 的存款自己收(因為老公沒有錢的概念,很容易錢花光了就沒存款了,或者與預計要存
的
: 金額有落差),戶頭有點錢可以當作之後貸款依據.... 所以我認知中的狀況,他目前
來
: 說不算有付家用,我娘家媽媽付勞力當保姆沒收保母費,我出錢買小孩日用品!
暈倒 看到這裡發現都有小孩了
還想堅持買套房
不過真的與其找保姆
不如付保姆費給岳母幫雇小孩
也是一種辦法
: 8. 為何電話中的我不阻止? 因為我的婆婆要出錢幫我老公買房,人家出錢我阻止什麼
?
: 掛我老公名下,我有什麼資格再講不要?而且,我那間房看了,就覺得不佳/不想買,
不
: 喜歡...樣樣做得明顯了,老公去看要買,我在跟他說不喜歡有什麼用呢?倒不如順他
意
: 是吧?
這明明就是影響小家庭很大的事情
不是買菜買肉啊...
你當下覺得該討論就該緩了吧...
不過房貸也沒叫你攤
真的想再買就再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