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有關板規6; 板規9; 板規11-1的討論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20:46
肥宅下班回家結果發現媽佛又炸開了 XD
你有想過濟公只能透過筊杯回答 : 是; 不是; 懶的理你 (笑筊)
要問濟公太深奧的問題, 濟公跟擲筊的人都會很頭痛嗎?
沒有, 因為你們只想到你自己XD
言歸正傳, 其實肥宅跟Skyjazz在討論何謂Marvel點, 也是歷經一番激戰
所以針對板規6-1; 9; 11-1. 肥宅有點新想法跟大家討論一下,
請有建議的人大家在下面推噓文, 我們把板規修到多數人都同意就試行一陣子如何?
首先針對板規6-1啊, 肥宅是建議, 有更符合文章主旨的板, 麻煩各位就去該板發文
如果文章有混雜Marvel點也有其它板的點 (像民俗),
那肥宅會用板規9去判斷符不符合Marvel
BUT, 如果有板友用其它板的知識去質疑(如科普), 那會受到板規1-3, 1-4保護跟限制
所以板規6我會傾向改為
6. [其他] 若上述分類皆無法適用,請使用此分類
1. 使用此分類詢問非本板業務(見第七頁),文章刪除並警告一次。
2. 使用此分類進行筆戰,文章退回並水桶兩週。
3. 板務建議請使用[板務],未使用者文章刪除。
4. 本板不提供問事、通靈、解夢、占卜、處理卡到陰或醫療……等服務,
違者依板規6-1處理。
5. 若使用其它板業務的知識去進行質疑,屬質疑文,受板規1-3、1-4保護限制。
針對板規9, 肥宅也希望有更客觀的解釋, 因為肥宅也跟Skyjazz針對這點討論很久
比如說 : 肥宅的老二是圓周率的10倍算不算奇蹟?
肥宅可不可以在媽佛板發文說 : 我以為我在做夢但是醒來一看老二還是大於圓周率10倍?
不行嘛, 因為如果這樣也算Marvel的話, 那很多事情都可以是Marvel
所以針對板規9, 肥宅是偏好做這樣的修改
9. 無marvel點或marvel點薄弱
1. Marvel點 : 為目前基礎科學所無法解釋的超自然、懸疑事件。
2. 是否marvel點薄弱, 以板主群討論之判定為主。
3. 至少要有1/3的段落或字數符合marvel點,
比例是否違反板規由板主群討論後判定。
4. 處理方式有文章刪除、警告、水桶及退文,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
5. 禁止純粹算命問事經驗分享,遇到事情處理及後續分享由板主群討論後裁定。
6. 本板不提供解夢服務,夢境分享則由板主群討論後決定是否刪文。
這樣修改後的板規9-1, 我認為在定義上是有比較客觀
舉例來說 : 肥宅的老二是圓周率的10倍算不算Marvel?
以新的Marvel定義來說, 不算. 因為肥宅可能只是剛好遺傳到萬中選一的大老二基因
而且肥宅的老二很長也不算超自然或是懸疑事件
至於板規9-3, 則是希望大家是想好好的說一個有Marvel的故事
而不是鑽漏洞講一個無關Marvel的故事, 然後補個一句飄點
所以以文字比例來看, 有Marvel的段落我就當你符合Marvel,
麻煩最少超過1/3的段落有Marvel點
最後, 說到板規11-1
我發現板友們真的都很聰明, 大家都很會鑽漏洞,
舉例來說, 下面的例子, 以現行的板規11-1來說, 我還真的拿他沒辦法,
因為"有人"不是一個特定對象或族群
推 steven4314: 同上文 Microscft:已經有人聽故事聽到腦殘了. (挑釁 10/14 16:43
→ steven4314: 謾罵) 10/14 16:43
好啦, 肥宅想這麼改
11.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未指明對象的髒話、謾罵,
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2. 對特定對象(包括暗示)有明顯貶抑詞語,
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限板友檢舉)
3. 惡意連結(病毒或惡意java script等)、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
(私人電話、住址、未能直接由id查詢到的一切資訊)及廣告文,
永久水桶,刪除推噓文,文章退回。
4. 影射他版或帶入他版事務,經板主群認定後,水桶一週。
5. 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相關資訊
(地點、網站、人名、團體名、價錢……等)者,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違規者刪除推噓文、刪除文章、水桶一週。
6. 多次無意義之推、噓、→,妨礙閱讀之使用者,水桶一週。
◎短時間內在不同篇多次使用無意義之推、噓、→皆算在內。
◎次數由板主判斷是否到達水桶標準;犯行輕微者板主可給予警告警惕之。
對於板規11-1, 我想啦, 只要是明顯的髒話或是謾罵 (比如說 : 肥宅, 你在大聲什麼啦?)
這已經是抵觸了文明討論的最低底限, 所以不管有沒有指明對象, 都先直接桶了
11-2會適度放寬, 針對特定人士"不禮貌"但非髒話或是謾罵的用詞, 經檢舉肥宅才會開罰
如果說用"有人"、"某人", 不指名道姓且不帶髒字的酸人, 肥宅是傾向不罰.
因為太難判定到底有沒有在罵人, 比如說.....
→ blizzard2002: 某人真的是腦滿腸肥 10/14 04:44
因為我是肥宅, 所以我這句話也有可能是在說我自己, 所以這樣算不算是罵人? 很難判吧?
肥宅也跟各位板友宣導, 在路上有人喊死胖子, 肥宅都不會對號入座了
如果有人不指名道姓且不帶髒字的酸人, 麻煩大家就不要理他就好了 謝謝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30:00
9的基礎科學,是指一般常識內還是?畢竟有時文章是可以被專業板友科普解釋或說服的,此時會判飄點微弱嗎?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32:00
用一般常識, 板主不想還去找SCI的文獻去判退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14 22:32:00
若是被專業板友以科普解釋說服,屬質疑文/系列文規範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33:00
常識這定義很模糊, 佛版之前就常常在吵..XD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33:00
沒辦法 肥宅想不到更好的解釋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34:00
建議9-1可以直接跟第一頁的marvel定義一起改成板規0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36:00
我的建議是版規9少用, 反正沒媽佛的文章也不會有人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2:39:00
今天有看nana的介紹去其他版觀摩了一下 性質都有點和本板不太一樣 本板比較像作者和讀者的分享空間 要把爭議文章丟過去 似乎有點困難老二文倒是可以丟到唬爛版或笑話版的感覺qq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44:00
你不處理,有的人就是會把你提去小組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45:00
To wmigrant, 如果不處理, 太多跟Marvel無關的文章也不見得是好事.比如說你想看肥宅連PO 10天大老二文嗎?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47:00
不是說不處理, 肥宅大老二直接砍了也不會有人有意見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47:00
To arlun, 可以舉例嗎? 另外沒有求證前說老二文要丟唬爛板不是很傷感情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2:48:00
那請他拍下來好了 不過這樣可能要轉sex版
作者: pp810207 (屁股)   2015-10-14 22:48:00
我是原作者,版主大人,有看見的話要請您去我最新的文章看一下喔,我跟我朋友有話像對您說。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48:00
今天文章被推爆代表在媽佛有一定可看性, 你還說他不媽佛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48:00
wmigrant, 板主很難判斷砍文之後大家會不會有意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2:49:00
就靈學 生死 民俗版 感覺板上的文章和那邊的文章都不太一樣民俗的宮廟神明文 生死的親人過世心情分享文 靈學的討論文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50:00
To wmigrant, 坦白說, 葬儀社那篇, 板主們都有收到檢舉信, 我們沒辦法因為很多人推就不去處理, 因為我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2:50:00
版規九少用一票,畢竟版主主觀認定與普羅大眾認定不一定一致。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51:00
們也收到很多檢舉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51:00
如果因為爆文容易爭議不去處理,有的文就真的只違反9,被提上去小組不會管這麼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2:52:00
這樣可能要要求置底檢舉區實際化了?私信或水球檢舉不算數?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52:00
怎麼還在板主主觀認知…收檢舉信的又不是你們XD大家客氣不噓文,不代表只有板主覺得違規呀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3:00
你可以用其他條處理, 引戰啊什麼的都比版規9高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54:00
真的有人以為爆文就代表一片祥和…前車之鑑不是不遠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54:00
其他板好像是有專屬檢舉板才會限制只能在檢舉區公開檢舉?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4:00
大家客氣不檢舉, 不代表板上文章都媽佛啊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0-14 22:54:00
給板主裁量權應該很合理 原文有收存在精華區還是看得到 不知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2:54:00
也可以將檢舉信數量放在判決文中,如收到檢舉信20封,讓大家知道有多少人認為不媽佛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55:00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5:00
不然公佈檢舉信數量也是個好方法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56:00
TO wmigrant 其實葬儀社那篇我真的是覺得沒犯其它板規. 那如果有人去檢舉沒MARVEL點, 我們當然還是要處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56:00
上面那個666,我有說錯你們的稱號嗎XD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2:57:00
理. 我也不可能完全開放什麼都可以發表, 這樣Marvel板就直接跟八卦板併板就好了, 沒有存在MARVEL的必要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2:57:00
更,就說葬儀串作者根本沒看過我出現厚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2:58:00
問題是葬儀社的經驗本來對很多人就比較媽佛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2:58:00
可是你在他的名單內呀X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0:00
其實我覺得sky版主判斷不媽佛的原因本身就很媽佛 我都不知道老人家身上有那麼多種味道…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00:00
我是無辜的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0:00
Dear wmigrant, 如果沒有展開投票, 板主們不會知道覺得有Marvel點 & 覺得沒Marvel點的人, 哪方比較多問題是每篇都用投票去裁定, 這樣不實際所以現行的板規9, 真的是經過我思索後我覺得最客觀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01:00
所以bl大, 我說這種熱門文章用沒媽佛點砍就容易有爭議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1:00
的作法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2:00
其實那不是用來比多少的 只是用來告知其他版友你刪文的原因是因為有很多版友檢舉這樣 重點大概還是會在刪文原因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02:00
版主可以回這篇嗎?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2:00
To wmigrant : 同意你說這有爭議. 但板主跟板眾最大的差異就是, 板主還是要解決爭議事件這件事如果我放著不管, 放牛吃草也會引起爭議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04:00
是版眾最大,那就把它留著啊...都被推爆了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04:00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板規9面對爆文必須特別小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4:00
因為遇到的阻力大…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5:00
To wmigrant, 我沒有辦法判斷潛在反對的人會有多少今天我如果不刪, 會不會又有人跳出來說板主為何不罰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3:05:00
沒有投票所以版主不知道到底多人認為媽不媽佛,變成版主最客觀,真是太媽彿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06:00
剛有大大說, 不然就公佈檢舉數量, 都比你說不媽佛砍文好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4 23:06:00
11-1你這樣規定會很麻煩,你必須先把所有能罵人的定義通通講完一遍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6:00
所以這種事情沒有辦法靠推文的市場機制決定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06:00
推爆又不知道有多少人沒噓或根本不想看,這不構成理由啊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07:00
回b鄉民:請提出最客觀的方式 怎麼衡量 工具是什麼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07:00
11可以參考女板近況,文字獄真夯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07:00
好啦!!版主群覺得這樣繼續跟版眾對幹好就這樣吧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7:00
breakryu 很多事情靠全民去判斷不實際, 所以都有代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7:00
推文只是代表你在處理這個文章有可能遇到的阻力大小而已更不用說隱性反對者不一定會跳出來幫你說話 這樣版友只會怪版主…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8:00
然後版主就會在某個活動或是某個爭議文章中爆掉…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08:00
根據版主義務 版主必須維持看版風氣 版主本來就有裁量了大家都吵 不走申訴?這叫尊重法治?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09:00
To arlun 其實板主難做就是不管怎麼樣都會有人說話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09:00
走申訴好像也沒有好下場啊 看看前版主下台和後續的爭吵…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09:00
至少那是制度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09:00
嘿...版主不等同於法官...只是管理而非裁判...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10:00
大家憑推文的感覺好, 因為推文很看風向我哪知道被推爆的文章會不會隔天變成XX?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14 23:10:00
版主就有最基本的裁量權了,有人很明顯連版主幹嘛都不道,真要講版主比較像是地方法院這樣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11:00
因為你刪文前 大家是在那個文章裡面爭吵 一刪文 爭吵的對象就會擴大到版主和整個板上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14 23:11:00
是的, 版主最大~大家玩得開心就好...呵呵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11:00
大家基本上都是推多於噓,看到喜歡的文章願意推的人比看到沒興趣或不喜歡的文噓的人多,加上系列文效應,推爆與否可以參考,但也只是參考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13:00
要客觀標準的 請提出實質論述 怎麼衡量 工具是什麼?不然丟一句不夠客觀這是要跟人討論什麼?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13:00
意見不受採納就變這種態度真的沒有幫助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14:00
我們的辭職跟申訴無關,而且申訴也有結果,也了解小組立場了,這不是收穫?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14:00
你只是因為跟板主標準不同所以覺得他和你對著幹,難道你的標準就是大家的標準?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15:00
版主就算是法官 應該也是任期最短 而且沒有保障還會顧人怨的法官吧xd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15:00
a大,你抓到重點了X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16:00
我只是表示申訴也不一定帶來的好的結果罷了qq
作者: breakryu (breakryu)   2015-10-14 23:17:00
To bl 為什麼我要提投票或公布檢舉信數量原因有二,1.檢舉的原因往往都只是鄉民間吵架引起,你們刪或不刪,都會被打2.建議投票或公布檢舉信數量是為了把責任轉移到鄉民身上,讓你們身上少一些箭而已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17:00
其實有一個最重要的點 當過版主的版友和沒當過版主的版友會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17:00
我希望前板主們可以抽空把這篇文回一篇完整的看法,願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18:00
給小組判的好處就是,組務的判決就是版主往後執法的測量尺度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14 23:18:00
曾經的版主就像是老師 而版友們就像是學生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19:00
可是…這小組長說了驚人的話XD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19:00
然後你就會發現小組可能連marvel點是什麼都不知道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20:00
活marvel你直接秀給他看!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22:00
那我就可以在這邊發廢文了,再怎麼廢都有marvel點?!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23:00
你會變廢marvel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23:00
這就對了,判決是勝負不重要重要的是判決結果就是版主以後可以或不可以做的事情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10-14 23:30:00
換句話說,就是把箭靶轉到小組身上啦XD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23:33:00
圓周率沒單位,乘十倍還是沒單位老二是個純數字的確挺marvel…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35:00
不要說箭靶,你就把問題想成爭議給法院解決的意思是ㄧ樣的。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23:37:00
話說能不能新增分類內文比例限制之類的內文起碼有X成是跟該分類相關內容等等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40:00
To gf833910 : 單位是cm; 可採用, 考慮中還是要交給濟公決定? (望向筊杯)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14 23:42:00
對吼,我還沒把擲筊小玩具寄給你們,等等哦我研究一下手機有沒有辦法轉寄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43:00
等等會有神力表說濟公神力不夠 要拜觀士音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14 23:44:00
沒關係 我有買真的筊杯
作者: xdfunnyboy (XD大叔)   2015-10-14 23:44:00
==11-1改成這樣 我是讚同===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14 23:45:00
時辰要選對!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4 23:48:00
推marvel四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14 23:49:00
等神尼出來我要拉王撞樓上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14 23:51:00
神尼應該還要很久吧 哈哈
作者: gf833910   2015-10-14 23:51:00
那都多久以後了……君子忍三年?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14 23:52:00
呵呵,被板主拿來舉例 XD
作者: farmerA   2015-10-15 08:44:00
真要講我還是覺得版主比較偏向政府,法院太誇張了要是多數人同意擲筊決定有爭議的marvel點也沒什麼好吵的,反正一翻兩瞪眼不是一就是二,三就再丟一次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15 10:15:00
我才莫名其妙被針對有沒有媽佛點應該也擲筊才對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10-15 13:40:00
有沒有媽佛點跟是否推爆根本沒有正相關 要是板規遇到爆文就要轉彎 那還要板主幹嘛
作者: hsuchunmay (陳皮梅)   2015-10-15 16:42:00
你知道法律上對於誹謗罪的要求條件很嚴嗎?馮光遠罵人狗屎豬糞都無罪了,一句你在大聲什麼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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