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ayu (山瘠之花)》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第一次在雲林租房子遇到這樣的條款
: 不知道是否合理呢
: 固定共用電費(包含電熱水器、風扇、電燈、公共區域用電、洗衣機、吹風機等)
: 每月收300
: 額外使用
: 電視機 每月150
: 冰箱 每月150
: 電鍋50
: 電暖氣 800
: 電腦100
: 如果有其他電器另外計算
: 冷氣用電每度4.1
: 這些在簽約時 就有要使用就是一併計算進去每月租金
: 我只是納悶為什麼房東裝一獨立電表計算冷氣費用
: 卻不要計算這套房費用
: 這樣合理嗎?!
因為裝冷氣電表很簡單,裝房間電錶很難
例如燈具迴路可能是經過很多房間
插座迴路也是經過好幾個房間
這樣就沒辦法針對單一房間裝設電表
但是 220V 的通常是獨立迴路,所以很好裝電表
你看到的費用合理嗎?看你怎麼用
電腦桌機如果都開著不關,一天2~3度跑不掉(不包含螢幕喔),一個月60~90度
玩遊戲或挖礦更恐怖
電暖器如果是葉片式的,600W、900W、1500W三種功率,有的有 750W
給你沒節制地開下去,一個月800元真的很便宜
電視機就收比較多了,通常是100W~200W之間,一天看3hr,一個月也才9~18度
冰箱看大小台,小冰箱的話一個月20多度而已
我認為沒有合理不合理,只有接受不接受
曾經認識一個人,租套房包水電瓦斯第四台,還真的沒在跟你客氣的
冬天開開葉片式電暖器,桌電從來不關,夏天冷氣開24小時(傳統窗型)
洗澡每次都洗快一小時
兩個月電費8000多,天然氣兩個月3000多
然後房東看到帳單嚇到,說要裝電表,她認為合約內不該更改收費規則
房東也只好吞下去,然後約到就不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