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水療館 免課娛樂稅
2023-04-18 00:0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娛樂稅法》相關規定,游泳池及水療(SPA)館等場所
,不屬於「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免課徵娛樂稅;但如果業者提供充氣式戲水
遊戲區供人娛樂並收取費用,因具有娛樂性質,則業者應依法報繳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天氣漸漸炎熱,春夏季節破40度高溫成新常態,不少泳池業者除了設置游泳
池及水療(SPA)館等室內戲水區外,也會設置新型戶外充氣式戲水遊戲區,提供父母假
日遛小孩放風消暑。
官員表示,因為充氣式戲水遊戲區具有娛樂性質,因此業者應依照規定報繳娛樂稅。台中
市地方稅務局提醒,只要是提供娛樂稅法內,所稱的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並收取代價者,不
論營業額多少,應該在開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未依規
定辦理者,將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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