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uuyyttu (土撥鼠)》之銘言:
: 但我自己認為,法律先行,讓法律至少先給予跨性別者最基本的保護,
: 是比起文化與教育更重要的事。
嗯...
「法律是改善跨性別現況超級無敵慘的最低限度保障」
蠻好切入點
可是 直觀去想 最首先直接的
不是應該是類似 社會保障的東西嗎
社會補助 就業培訓之類
進一步討論我國經社權措施邏輯現況合理嗎之類
又或者有人不是不想手術只是卡錢
那不應該是做類似醫療補助 或醫療貸款之類的
結果做法律的 全部都不在做這個啊
全部只集中在換證
跟 反歧視(吉人)
這裡有個預設
沒工作>因為卡證件
解決證件>有工作>有收入>處境解決
啊但是...有些就職說實在跟卡不卡證件不見得有關係
外送師就跟證件一點關係也沒 勞動條件和保障還比較重要
有些非辦公室工作也沒在看證件的
甚至說 就職與否有一堆事是跟證件怎樣沒關係 而是其它方面
這不就把證件變萬用解咩
而且還是其實非常類型條件限定的工作
啊再來
很多反對告這告那的跨圈人 意見是說
我們平常跟人相處 不論陌生人 學校同學 職場同事
整天是在用
「若你欺負我我就告你」
或別人因為「你會告我 所以才不敢對我怎樣」嗎
通常不是吧
是某種類似默契讀空氣之類人之間互動東西
是要到兩邊相互杜爛對方很久快撕破臉底線了
才會兩邊準備步入公堂
結果哩 性別團體整天只在[搞法律]
(那些什麼性平ABC 萬宗歸一還是回到支持搞法律啦沁)
惹得周遭所有人一知道你是[佛地魔]
馬上心想[啊你會不會告我.麻煩人物]
退避三舍 防禦性禮貌對待
直接變成準法律攻防 而不是原本自然人與人之間普通對待
遇上重大權益損失 上法院獲得正義與賠償 當然很好
只是也蠻多圈內朋友不是在告人拿第一桶金嘛
大家江湖走跳方式不同 沒說誰對誰錯
但改變制度的效果跟法院新聞洗版
是會影響到[所有人]原先生活方式也是真的啊
說把法律當萬靈丹太誇張
但對話下來
真的蠻多朋友對"法律是保障跨性別處境的最底線"
有很高的期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