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科學學術研究院板主與小組長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10-01 01:41:11
※ 引述《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之銘言:
: 群組長您好,
: 請問若小組板上無相關小組規定,
: 而在您剛提到的供小組長/板主討論的「隱板」有相關小組規定
: 那在隱板裡的相關小組規定能在小組板
: 或群組板當「證據」或相關獎懲依據嗎?
: 因為小組規定不就是要公告在小組板,
: 這樣板友才能知道要如何依循不是嗎?
: 謝謝您。
"四-1"的意思是:
如果小組長要成立一個只讓版主來討論小組事務的專門版,通常會設為隱版的版面,
那就不需要特別設什麼小組規定來成立了,小組長直接開設就好.
換句話說,小組長想要舉辦什麼活動,或想要跟版主們討論組規或版規問題,
他們就在隱版內討論.可是如果小組長已經制訂好新的小組規定,
那麼他就得在組務版發出公告.
作者: rainform (醫護是醫療保健業。)   2016-10-01 02:03:00
謝謝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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