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E (願深愛過的人平安)
2014-09-12 23:22:10※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前組務 smart1988 答辯如下:
: 四、組長有看板監督權及領導轄內看板風氣之義務,主動查察轄內看板狀況為理所當然,
: 該申訴案自發起後,本人便開始調閱該板之相關文章來看,後於 9/4 決定主動偵查,
: 遂將原申訴案結案後,全案轉由組務逕行偵查與宣判,
: 申訴人 MrE 言本人公告主動查察至判決公告發出僅短短十數分鐘,
: 實際上組務查閱該案的時間已一日餘,因此本人不明白所謂重大瑕疵所指為何,
: 面對此等嚴重影響使用者權益之情事,組務加速查察和判決之腳步何錯之有?
加速查察和判決不是錯誤
錯誤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