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統一獅可簽回3人 規定限簽2位FA、聯盟: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20-11-20 10:25:45
我覺得FA制度是為了讓球員能追求更好的待遇,轉隊與否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真的想要看到球員流動多一點,應該是讓球員交易更活絡一點。
不過從CPBL球隊數量稀少,每年各隊對戰次數頻繁看來,
如同資敵的球員交易自然就很少。NPB兩聯盟彼此對戰次數少,
MLB跨聯盟比賽也不多,跟不同聯盟或不同分區的球隊交易的情況就比較多。
這次FA制度造成的問題,主要是CPBL規章寫得不明確造成的。
雖然明訂每隊只能簽2位FA球員,但沒有寫「原球隊簽回原所屬球員除外」,
或是「只能簽2位原屬本聯盟其他球隊的FA球員」,變成又在滾動式調整,
也讓HIHI不費吹灰之力就又找到可以做影片的素材。
至於補償制度,NPB和KBO都有補償制度,連合約制度完整的MLB也有,
所以我覺得補償制度還好。另外,NPB與MLB都有FA球員簽約人數限制,
只有KBO沒有限制。不過KBO的一軍年資要滿9年,以及年薪3倍的轉隊費,
或是年薪2倍+1位18人名單外的球員的補償,都是相對比較嚴苛的。
一軍年資只是FA最基本的門檻而已,不代表年資到的選手就一定要提FA,
也不代表選手提FA然後轉隊才是成功的FA。
2013年開放應屆高中畢業生打職棒之後,未來應該會更多球員行使FA。
尤其像陳子豪、廖健富、江坤宇、林靖凱(個人還看好岳政華),
這種沒有在二軍待太久就上到一軍的,到可以行使FA的時候,
搞不好都還不到30歲。或是大學畢業立刻加盟成為即戰力的球員如蘇智傑、
林安可,如果持續健康穩定出賽,差不多就是30歲左右可以提FA。當然啦,
可以提FA跟要不要提FA是兩回事,年資到了也可能因為諸多原因選擇不行使。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0-11-20 10:29:00
原來是抄KBO的 想說NPB沒有二倍啊
作者: zechsh   2020-11-20 13:51:00
講每隊當然包含原球隊吧!又在胡扯,中文怎麼那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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