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兩個名相問題請教

作者: khara (高陽酒徒)   2014-09-18 16:22:19
1.「佛典」與「佛經」的差異;2.「施主」與「檀越」的差異。
關於1.,是否可以說,
「佛典」囊括不只是經律藏,還有後世重要祖師大德等的作品?
而「佛經」狹義來說則僅指契經 suutra?
關於2.,其實只不過一個譯意,一個譯音。
但後世使用上是否有所區別或分化?
謝謝!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8 16:24:00
佛典一般說有十二分教,十二分教包含經、律、論三藏。梵語Sutra,華語譯為經,Sutra音譯有修多羅、素怛纜等,如Heart Sutra=>心經。
作者: khara (高陽酒徒)   2014-09-18 19:46:00
感謝!所以「佛典」一語不該用「佛經」去代換就是。因為末學處理一份日文的翻譯,原文用漢字「佛典」,把他照搬,不應改動就是。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8 20:44:00
佛典包含經律論三藏,才能予以完整正確的闡釋,如心經有現觀莊嚴論等闡釋其中的內涵,而不是拿非佛典去演繹詮釋
作者: Katarn ( )   2014-09-18 21:42:00
CBETA電子佛"典"並非只有收錄經律論,所以佛經的確較"專"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8 21:49:00
經律論三藏的分類,例如藏傳和漢傳對經律論三藏的分類也有不同。您不更動"佛典"此詞應該是對的。
作者: khara (高陽酒徒)   2014-09-19 04:29:00
感謝!了解了。:)那麼施主與檀越的使用別呢?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9 07:06:00
一般檀越和施主可以相通,“檀”是梵文,意為布施,布施的行為要有一個造作者,即補特伽羅心相續所攝去行持,由補特伽羅去行布施;而“越”字是翻譯時另加上的,意為由布施可越貧窮等。布施是通於世間的,對他人的施予,如父母對自己的小孩、宗教徒對他人的捐贈,即使是畜生道的動物也有布施的行為例如為照顧子女而捕食施予子母;佛教講的布施主要為對治慳貪的煩惱,培養捨心,如以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攝持的布施在小乘佛教徒也有,但是“布施度”則有所區別,布施和布施度的區別,在於布施度是以為利有情願成佛的菩提心攝持而將布施的行為迴向一切有情及無上菩提(佛果),六波羅蜜中布施波羅蜜梵文檀波羅蜜、檀那波羅蜜,即有菩提心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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