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類] 「我執」的層次(無明我執顛倒見的層次)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4-10 10:29:19
佛法不承許的「離蘊我」與「即蘊我」
▲ 1.「離蘊我」(五蘊之外有我):
認為我與蘊體性異,這是外道的主張,只有入了外道,熏習外道的教義,才會認為存
在蘊外的離蘊我。
從佛陀起,佛教內道各大小乘宗派都破除這種「離蘊我」的思想。龍樹菩薩的《中論
》和月稱菩薩的《入中論》,在觀察「我」時,同時破除外道所執的「離蘊我」和部分內
道所執的「即蘊我」。
數論派和勝論派的「我」,雖有一些差異,但是都有常住、能受用、遍一切而無作用
的共通特性,這是一種離開身心或五蘊(色受想行識)而自存的我,佛教將這種我,通稱
作「離蘊我」。
外道妄計的這種「離蘊我」,是具有常一自在的自性總主、實有的靈魂,這種妄計的
我,如同幻影、陽燄般,是虛幻不實,如同幻影、陽燄等在世間名言中也是顛倒的。
無神論的數論外道主張「因中有果」,果先存於因中,由自性總主的自體產生的果與
自性因同一,「因中有果」是破四門生中所要破除的「自生」。
數論或勝論外道分為有神論與無神論,無神論的數論或勝論外道認為,解脫有一個離
蘊我。數論外道的教義中,認為根本自性是能生果者,於何時生果?於生起欲念時,修行
者觀察諸境的過患,遠離諸欲,修習靜慮,依止靜慮產生天眼通,接著以天眼去觀察根本
自性,根本自性的各種變化受用脫離,與蘊體性異的我收攝入根本自性中,這時在修行者
的心上,一切世俗的顯現都消失了,此時根本自性脫離蘊體,此離蘊我不再受用外境而解
脫,古印度勝論派或數論派等教義,認為證得離蘊我為解脫。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我」是薩迦耶見染污慧之所緣境,而行相則是此我是「自性有」。
此處最重要的,是分清楚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和「行相」。
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是「補特伽羅」,這是依於「諸蘊」所安立的法,這是「有
」,是無常法;而補特伽羅我執的「行相」是「補特伽羅自相有」,這是「無」,於名言
上也不許有。
「諸蘊」是安立所依事,「補特伽羅」是於諸蘊上安立之法。「安立所依事」不同於
「安立法」。
補特伽羅我執的定義是,緣於所緣的補特伽羅,執此補特伽羅為自相有之心。
執我之薩迦耶見的定義是,緣於自己的「我」後,執(我)為自相有之染污慧。薩迦
耶見的所緣,是每個補特伽羅自己的「我」,這是依於自己的「諸蘊」所安立的「我」,
而行相則是執此我是「自性有」。
可知凡是薩迦耶見,周遍都有補特伽羅我執。而外道各派所計的我,是「離蘊我」;
依佛法,此「離蘊我」是完全「無」,不但於勝義中無(不存在),於世俗中亦無(不存
在),屬於龜毛兔角之類的無,因而不是我執的「所緣」。
皈依三寶,至少要不承許此「離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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