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佛板檢舉違反板規之規範

作者: 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6-08-25 17:20:58
(1). 請依佛板檢舉格式來信逕行檢舉,不符合則不予受理。
檢舉格式為
1.違規id:
2.違規文章代碼或推文(請在文章前面按大寫Q,複製文章代碼):
3.違規事實文字:
4.違反板規第幾條(引用條文):
(2). 非上述第四條所引用佛板現有規範之項目,不予受理。
如有建議現行佛板尚未規範之新規範,請說明理由,若合乎情理法,再回覆信件
告知是否採用。未回覆信件或告知採用前,不會對現行佛板沒有規範之項目判決。
(3). 對於多重帳號,本板未規範不可使用。若某甲的A帳號受禁言處分,其B帳號發言
未違反板規,則板主無權禁止其第二個帳號。覺得其第二帳號有違規請逕行檢舉。
板主會考慮其第一帳號受禁言後,其第二帳號在某規範時程內違規時,是否兩帳
號加重處分,這點希望先達到多數共識後再列入板規。
以上報告
buddhanature 合十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8-25 17:57:00
第(3)點提到:「…是否兩帳號加重處分…」,既然可以使用多重帳號,法理上,就不能加重處分。亦即兩者應完全獨立視之若後又將兩者共同處置,則法理自相矛盾,不可等閒視之。即,A的違規事實是A的。法理上,A'是無罪的,不能共通使用以上法理見解,或有板友持不同之意見,務亦陳請板主兼聽之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6-08-25 21:16:00
但是A與A'屬於同一人,難道犯罪後換名字就能夠等同無罪?這走到那個國家去說這樣是無罪,應該都會被認為荒謬。一旦有分身帳號,除了加重,如同被關監獄者不但沒懺悔,還跑出來犯罪,罪行是要加重的
作者: buddhanatur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16-08-25 21:58:00
這個精神是ptt制度。我也不贊成。容許有多重帳號。板主也不能剝奪。學佛的盡量不去搞多重帳號。有人要搞。ptt有容許。我也無話可說。Yu板友所提的可以參考。所以未增訂佛板規範前。只能勸。或檢舉是否違反某一條款。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8-26 07:52:00
查本站 ID_Multi 板,顯然是由各板自訂是否視為同一人,有的板(例:Gossiping),其板規第四章第十六條明訂,其行政處罰,本尊與分身均相同外,再給予額外水桶。但因為本板實無相關規定,即無法源依據來處理。結論:可使用多重帳號,但行政處罰仍可一體適用,應無疑義補充:stockeye板友所言,確實比較合情合理,但目前本板並無法源依據,故無法可罰。備註:若要增訂板規,則應視板主立場,最終採納權仍在板主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16-08-28 13:13:00
贊成多重帳號要一併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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