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

作者: tvfan (tvfan)   2017-07-18 23:36:14
※ 引述《Bonaqua (南無阿彌陀佛)》之銘言:
: ※ 引述《datoguo (大頭仔)》之銘言:
: 第五十八條
: 個人或非依法登記之團體,有經常性藉宗教信仰名義,
: 對外從事宗教活動之事實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列冊輔導。
: =
: 末學只是概略看了一下,一開始也覺得如果只是單純涉及資金流向,並無須太大反應,
: 後來發現有些細節,也許才是這次反對聲浪大的原因。
: 舉58條來說,何謂合法 ?
: 其實有很多細項要符合,類似土地、建築、財產、使用執照...等。
: 換言之,現在許多社會上的精舍、弘法法師等,如果沒有自己土地、建築...等等
: 如果沒有合乎相關法條的條件,又非屬於 "合法性宗教團體"。
: 而當他們涉及宗教活動(講經弘法、法會等),很可能就會被列管輔導,甚至於禁止弘法。
: 只能說這算兩面刃,或許能防止某些弊端,也可能斷眾生慧命。
: 而這次滿急於通過法案的,過於急迫而草率,或許也才是佛教界反對聲浪高的原因吧。
這就是B大你認知的直接蹦出來弘法狀況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12/926962/
【動畫呈現】「阿彌陀佛,我已出家」 住持勾女信徒當小三
2016年08月12日16:08
(更新內容:新增專家批評、動新聞)
高雄一名傢具業富商何起澐(64歲),多年前事業成功後,與妻共同成立淨土宗精舍,
身兼住持並供信眾禮佛,2014年間卻與女信徒發生婚外情,兩人還出遊香港,
遭妻子拍下兩人十指緊扣、攜手進入酒店,共宿一房。妻子事後怒控兩人侵害配偶權,
法官今年5月認定逾越男女正常交往份際,判賠60萬元。
今天草案是要保護更多法師
如果真的受三壇大戒本來就已經依附在中國佛教會底下
結果被有些人是曲解帶風向去鬧,還用護法護教在那邊曲解
佛弟子也不自己做好功課上網看一下草案
隨便兩下就被帶方向
中國佛教會入會資格就是受三壇大戒的法師
怎會沒地方讓他依靠???
根本是在瞎掰造成信眾錯誤認知
作者: Bonaqua (南無阿彌陀佛)   2017-07-18 23:42:00
細部還是要問專業法律人士,反對的法師不少都受過戒。是否受過戒就足以代表宗教法人的合法性,這有待商榷。所以說要去問專業法律人士,你提的是否能與宗教法同論 ?這要確認,因為末學有看到不少反對的法師,任佛教會高層.另外,末學對這件事其實沒太大興趣。只是近來不少師兄姐line群組上有在傳,一開始也不覺得有什麼值得恐慌,不過看越鬧越大,單純看過法條,或許有可更修改圓滿利益各方的結論。我舉個例子,有滿多講經道場,並沒有合乎社團法人的條件因為條件滿嚴格的,但請來講經的法師也是受過大戒,或者從他處社團法人道場請來講經的。那當緣聚時,在前者道場,如不如法 ? 這就很難講了~只能說未來發展都是緣起,謹慎處理圓滿才能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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