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

作者: tvfan (tvfan)   2017-07-21 00:55:57
: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明定宗教法人之會計基礎,原則採權責發生制,
: 但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規模以下或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採現金收付制。」
: 現有一定規模以上的財團法人宗教團體會計本來就是用權責發生制,
: 一定規模以下的本來就是用現金收付制。
: 這一條是現況的法制化,哪裡會對宗教團體造成困難?會造成嚴苛?
: 哪裡嚴苛了?
: 放心,這草案不會滅了佛教。
: 沒聽過因為帳記清楚而滅的 XD
記帳錯誤
結果誰倒楣???
當然要支持宗教法在會計這方面落實
如果是佛弟子怎會反對宗教法要害法師便宜行事???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61273
台中萬佛寺重建 比丘尼挪公款借高利貸騙信徒
2016-07-13 12:3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區萬佛寺於921大地震受損,由比丘尼組成的重建
團隊,發願要蓋宏偉佛寺來弘法,卻沒想到募款不順,無力支付高達3億餘元的工程款,
竟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借得的錢還是不夠用,不僅挪用3000萬餘元基金公款,還向信徒
謊稱籌募重建經費,卻把錢拿去「以債養債」,佛寺還是難逃停工命運,斥資1億餘元卻
僅換得一座大廢墟,台中高分院依詐欺等罪名,判處4名比丘尼1年2月至2年10月徒刑,
全案判決確定。
法院審理時,這群出家人的說法矛盾或推諉,台中高分院認為,
沒有證據顯示錢用在私人或不法用途,
不過,挪用基金、向信徒謊稱錢用於重建,
至少觸犯16起詐欺罪或侵占罪,
常謙(陳菊姿)與常璿(張艷麗)各判1年8月,
都可易科罰金,演慎(徐碧霞)判處1年6月,可易科罰金,宣告緩刑3年,
常釋(徐碧雲)則判處徒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與2年10月(不可易科罰金),
全案判決確定,不能上訴。
一堆佛弟子搞不清楚狀況
捐款是給法師弘法用,不是給他們挪用其他用途
更不是讓不懂狀況的法師越陷越深
一直反對的人到底知不知道目前台灣佛教問題嚴重
僧團根本無能力去管理其他道場僧眾
一直說會計好難,師父好可憐???
為了度眾生或是脫生死都可以剃頭出家了,
弄懂會計會比出生死難嗎???
保護好信眾的捐款會比出生死難嗎???
根本是在瞎掰找理由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7-07-21 08:40:00
帳可以做假帳
作者: s8402019 (黑影)   2017-07-21 08:50:00
一碼歸一碼,做假帳被抓包就等著被抓去關了。不能因噎廢食,正大光明規規矩矩的讓帳目攤在陽光下,對整體佛教界才是有正面的效益,南無阿彌陀佛
作者: hiuri (Kirsty)   2017-07-21 12:21:00
信徒供養,是基於對法師的信任,很多小道場,根本沒有經濟能力應付支持一個完整的會計系統法師出家本是為了修行,現在為了一條不信任的法規,整天要為了作帳焦頭爛額,修行人是護法護教衛教、為眾生才出家這樣立法,真的不會對正信法師造成傷害嗎?請三思而且對於貪污、性侵,民法都已經有規範了,宗教師沒有例外總的來說,是弊大於利,而且根本上違憲。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1 14:44:00
宗教自由嚴格來說並非不能限制,違憲不見得成立。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7-07-23 02:28:00
為了避免邪教斂財傷害眾生,規範立法而造成正信法師些許不便,我相信慈悲的正信法師是很樂意的另外作帳也沒那麼複雜,一堆小商號都是一個月花2000請記帳士處理
作者: hiuri (Kirsty)   2017-07-24 15:39:00
宗教如果還要記帳成為法人,那就去開公司就好我想你顯然不了解宗教的意義如果財務公開,本來欲捐款的人怕家庭糾紛、因此卻步,還有政客、黑道會不會介入?如果公開,宗教團體的一切公益行為會受到嚴重箝制,這一點看到了嗎?法師是慈悲為了度眾出家,你們在這裡說要立法管理,末學真的為各位法師覺得很心痛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7-25 12:57:00
宗教的意義與宗教作為一個持有財產的組織因而必須法人化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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