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2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10-03 22:10:14
(接續前文: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1)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九〈上士道.菩提心次第〉
壬三、修習自他相換法次第
彼修自他換易之理,次第云何?言自他換,或說以自為他、以他為自者,非是於他強
念為我,於他眼等念為我所而修其心。
乃是改換愛著自己、棄捨他人二心地位,應當發心愛他如自、棄自如他,故說改換自
樂他苦,應知亦是於我愛執視如怨敵,滅除愛重我之安樂;於他愛執見為功德,滅除棄捨
他人痛苦,於除他苦殷重修習,總當不顧自樂而除他苦。
癸一、除其障礙
此中分二:一、除其障礙;二、正明修法。今初
修習此心有二障礙。
一謂,執自樂他苦所依自他二身,猶如青黃各各類別。
次於依此所生苦樂,亦便念云:此是我者應修應除,此是他者輕而棄捨。能治此者,
謂觀自他非有自性各各類別,唯互觀待,於自亦能起如他心,於他亦能起自覺故。
如彼山此山,譬如彼山雖就此岸起彼山心,若至彼山則定發起此山之覺。故不同青色
,任待於誰唯起青覺,不起餘色之覺。
如《集學論》云:「修自他平等,堅固菩提心,自他唯觀待,妄如此彼岸。彼岸自非
彼,觀誰而成此?自且不成自,觀誰而成他?」
此說唯由觀所待處而假安立,全無自性。
二謂,又念他之痛苦無害於我,為除彼故,不須勵力。除此礙者,謂若如是,則恐老
時受諸苦惱,不應少年積集財物,以老時苦無害於少故。如是其手亦不應除足之痛苦,以
是他故。老時幼年、前生後生僅是一例,即前日後日、上午下午等,皆如是知。
若謂老幼是一相續,其手足等是一身聚,故與自他不相同者,相續與身聚,是於多剎
那、多支分而假施設,無獨立性,自我他我,亦皆於假聚相續而安立。
故言自他皆觀待立,全無自性,然由無始串習愛執增上力故,自所生苦便不忍受,若
能於他修習愛執,則於他苦亦能發生不忍之心。
癸二、正明修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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