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60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12-18 20:43:24
(接續前文:#1S5w9bVa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59)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九〈上士道.菩提心次第〉
癸二、正令增長所發心故,應當修學六次發心
正令增長所發心故,應當修學六次發心分二:一、不捨所發心願;二、學令增長。今

如是以佛菩薩知識為證,立彼等前立大誓願,未度有情令度脫等。次見有情數類繁多
、行為暴惡,或見長久須經多劫勵力修行,或見二種資糧無邊難行皆須修學,為怯弱緣,
若更捨置發心重擔,較別解脫他勝之罪尤為重大。
如《攝頌》云:「雖經億劫修十善,欲得獨勝及羅漢,爾時戒過戒失壞,發心重過他
勝罪。」此說菩薩毀犯尸羅。以能防護二乘作意,即是菩薩最勝尸羅,故若失此即是破戒
。若未捨此,縱於五欲無忌受用,猶非破壞,菩薩不共防護心故。即前經云:「菩薩受用
五欲塵,歸依佛法及聖僧,作意徧智願成佛,智者應知住戒度。」若棄如是所受之心,則
須長夜馳騁惡趣。
《入行論》云︰「於少惡劣物,由意思布施,若人後不施,說為餓鬼因。若於無上樂
,至心請喚已,欺一切眾生,豈能生善趣?」是故此論又云:「如盲於糞聚,獲得妙珍寶
,如是今偶爾,我發菩提心。」謂當思念我得此者極為希有,於一切種不應棄捨,更當特
緣此心,多立誓願剎那不捨。
第二者,如是不捨尚非滿足,須晝三次及夜三次,勵令增長。此復如前所說儀軌,若
能廣作即如是行,若不能者,則應明想福田,供諸供養修慈悲等六返攝受。
其儀軌者,謂「諸佛正法眾中尊,乃至菩提我歸依,以我所修布施等,為利眾生願成
佛。」每次三返。
癸三、為利有情而發其心,應學其心不捨有情
學心不捨有情者。《道炬論》及《發心儀軌》中說學處時,雖未說及,《道炬釋》云
:「如是攝受不捨有情,於菩提心所緣及其勝利,發心軌則,共同增長及不忘故,應當守
護。」爾時數之與根本文,意無乖違,故於此事亦應修學。
心棄捨之量者,依彼造作非理等事而為因緣,便生是念,從今終不作此義利。
癸四、修學積集福智資糧
修學積集二種資糧者。從以儀軌受願心已,當日日中供三寶等,勤積資糧,是能增上
菩提心因。此除先覺傳說而外,雖未見有清淨根據,然有大利。
壬二、修學餘生不離發心之因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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