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在台灣確實是違法的沒錯。
不過還有更可惡的邪淫呢。
像最近搞婚外情的阿翔,做做樣子道歉
就沒事了,老婆也原諒他了,繼續爽爽主持節目賺錢。據說阿翔年收入超過4000萬元。
這種不道德的二流藝人都能爽賺爽玩。
台灣人對這種偷吃行為其實很寬容
用wiki查了一下阿翔居然還是佛教徒。
台灣民情普遍認為男人有錢就是
有本事搞婚外情,只要沒有妨害別人家庭,老婆又原諒就沒有關係。
所以有錢的權貴搞婚外情的很多。
如果以是否違法來看標準就很奇怪啦,阿翔算邪淫嗎?
只要他老婆沒告他妨害家庭就沒有違法耶,謝昕年紀快40歲了也不是父母守護女。所以阿
翔好棒棒沒犯邪淫嗎?
感覺滿有趣的大家可以去問出家師父看看他們的意見。
還有很多自稱活佛轉世的上師,也會以雙修之名和多名未婚女弟子發生性關係。只要女弟
子沒有提告妨害性自主,然後女弟子都是成年人不是父母守護女的話,那上師就沒有違法
也沒犯戒耶。
以是否違法或是女方是否為父母守護女來看,感覺漏洞很大。
有些佛教在家弟子搞不好會鑽這些漏洞。整天玩女人搞婚外情,但是以法律或是戒律上來
看搞不好都是沒問題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