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教會的三一論與基督論早在愛任紐、特土良等教父時期已經訂定。
西方教會所著意的,不在於名詞的內涵定義,而在於直接定出神學概念。
東方教會因是哲思背景培養出來的地區,
對於每一個用詞、每一個語句的表示都需要有清楚明晰的界定,
要表達具體的內涵,不能有混淆的觀點。
因而,許多的爭執主要關聯於所用的字詞到底是如何定義。
在此也清楚看見,神學的形成與處境及文化背景的密切關係。」
(李麗娟,《神學的阿基米德點》,2016,頁86-87)
這一段李麗娟是說明基督論神人二性的爭議主要發生在東方,
而非西方,造成此現象的可能文化因素。
我覺得很貼切。也反映老魚等基要主義者與其他派別的基督徒的「文化」差異。
老魚反映的是很西方神學的法律觀點,
所以抓著李強調的「基督人性受造」及其prooftext,
就想對所有批評李此論述的人做反過來的異端裁判,
還在wiki上硬是要把唐崇榮寫成異端,
到處想要用三人成虎的媒體戰,硬扣其批評者異端的帽子。
其實這些互控異端的戲碼,教會歷史上早就發生太多次了,
例如天主教與東正教互相開除教籍,或者路德宗與改革宗互控異端。
更不要說歐陸的三十年戰爭、英國的血腥革命、各地區的宗教戰爭等等。
無論如何,
就連西方教會(天主教、新教主流派)都早已學會要改用重洗派老早就倡導的和平主義、
回歸基督為人死,而不是讓對方死的精神。
迦克墩跟亞他拿修信經字面上都是只有寫基督完全的人性,
至於這個人性是否受造、怎麼來的,那就是神學家的各種爭論了。
例如東正教馬喀西姆等人融合安提阿與亞歷山大兩派的:二意志+無gnomic will,
雖然是在講基督完全的人性,也可說這個人性是受造的,
但跟其他派別的角度其實是存在差異的。
基督一志說其實不是說沒有兩個完全的本性,但比較強調區利羅的合一觀,
其實加帕多家教父也是有類似的表達(人性如一滴醋到神性的大海中而被「神化」);
聶斯多流或安提阿派(敘利亞教會)強調二性,但也沒有說有兩個位格;
反倒是馬喀西姆等定調的「兩個意志」,很容易有兩個位格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