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當自由擴張到極限
: 就是倫理到底有沒存在的必要
: 北歐有些國家手足可以結婚
: 義大利可以在公共場所對小女孩打手槍
: 歐陸許多國家直接在電視上可放a片
: 許多國家吸毒漸漸合法例如葡萄牙
: 這是一個多元觀念風暴一樣衝擊我們
: 問題是所謂倫理到底有沒存在必要
: 因為每個倫理,勢必影響另一族群「權利」
: 認真從宗教外來看同婚
: 目前台灣是
: 一男加一女的基本定義下,外加許多額外權利
: 例如醫療簽字權,繼承權等。
: 如果同志族群要爭取這些權利
: 當然無可後非,所以也有人提出
: 伴侶法,作為替代方案。
: 但目前同志要的不止這些,
: 他們還希望變更婚姻的基本定義
: 問題是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基本定義侵犯到
: 同志什麼權利了?
: 反倒同志把婚姻基本定義改了
: 真的不會影響到別人嗎
: 教育面,文化面,生活面
: 光光名稱的混亂
: 不再是夫妻,甚至未來某某人士
: 可能公開說婚姻是夫妻同心協力
: 就立刻要被打上歧視等等
: 這些都是之後的衝擊面。
: 另外也可以看到(uk等所說)
: 下一步就是要挑戰男女觀念
: 誰說男性不能入女廁呢
: 這樣我很痛苦,你會侵犯我的選擇權
: 當然倫理沒有絕對,如同歐陸部分
: 倫理觀也讓我們文化感瞠目結舌
: 問題是新的文化雖然解放某些人
: 必然就會影響另一群人
: 比如解放乳頭,公共場所做愛
: 就會影響到覺得這傷風敗俗的人
: 而同志改變結婚基本定義
: 自然也會影響到認為倫理上
: 婚姻就該是夫妻的人
: 就像有一天性別大解放團體
: 認為以後根本不該分男女,這些都是歧視
: 稱呼。叫某某先生mtf會受傷
: 叫某某女士ftm會受傷
: 大家都再不分了以免傷害「某些人」
: 於是大多數是否也只好接受
: 好吧,以後就不分男女了,(身分證上
: 性別欄也會叫人受傷)
: 但我結論是,同志可以爭取權利
: 也可以爭取改變基本定義
: 而其他人當然也有權拒絕改變
: 基本定義(管他用聖經,還是儒家,還是就是不想,等等理由)
雖然你一開始有點無限上綱,因為有點不就事論事
畢竟同性戀可沒要求在小女孩面前打手槍
亦即你一開始舉的例子跟同婚完全沒個毛關係,
要是今天誰敢要求在小女孩面前打手槍法案,我大概會第一個衝出去宰人
扯遠了
就,同性戀婚姻反例你舉的反通婚反面理由都是很有說服力的論點
這樣才有拿出來討論的必要
你自己摸摸你的良心
你整理出的精心的重點反駁論,
跟一句【聖經說不可以所以我反對】哪個有說服力?哪種說法可能服眾?
就自由面來說,兩種方式當然都可以
但就實際面角度來說,不是只有合乎邏輯的說法才有討論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