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聖經有教導禁止黑白通婚嗎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5 10:06:26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Jeby171: 教徒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 11/05 09:04
: → Jeby171: 這也都是恰恰好 讓八成民眾依據聖經反對黑白通婚恰恰好
: 看到這位一直跳針這個論點
: 我們把他所說的經節攤開一看
你通篇恕刪
哇塞你就這種程度呀
我那句是綜合取自史實與宋弘恩的論文
你可以看這一篇網路上也看得到:
『美國婚姻平等法運動與基督宗教群體間的推手過招』 宋弘恩博士
教徒曾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
每一條宋弘恩都有詳細提及教徒引用的可笑程度
例如說所羅門王娶了異族女子就有大禍什麼的,來證明黑白通婚不可行
等你看完再來鬼叫,對付你這種教徒真是不用浪費子彈
你這一篇否認教徒曾做過的事,別人根本不用看
另外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婚的文案,也引用了教徒反對黑白通婚的歷史大案
Loving vs. Virginia案 不是你這種想否定歷史的小咖能否定得了
有臉查就給我查清楚了
請立即去看
『美國婚姻平等法運動與基督宗教群體間的推手過招』 宋弘恩博士
謝謝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13:00
原來Jeby是認為聖經並沒有反對黑白通婚像是所羅門娶異族大禍無法推論黑白通婚不可行是在討論聖經[有無]反對黑白通婚, 不是嗎?看來這點大家意見一樣: 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那年代顯然基督徒內也佔兩派不過只要現在大家同意就好了[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2:00
聖經有殺嬰、聖經有蓄奴、聖經有仇視家人J大,他們反正會跳針說時代已過之類的屁話無視自己曾做過的事正是他們的拿手好戲宗教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23:00
這年代基督徒也有分兩派沒錯阿, 不過看來不管是Jeby或現在基督徒, 大家都同意[聖經沒有反對黑白通婚]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3:00
聖經曾殺嬰、聖經曾蓄奴、聖經曾有仇視家人言論解經解在好也不能抹煞曾做過的事實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4:00
非教徒曾經幹過的好事有比較少嗎 wayne?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5:00
非教徒沒自己的道理是真理,聖經有,這就是為什麼你們非教徒幹的事情可多了,但沒人敢說她是道路真理生命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5:00
這就是我說要一個一個主題來看聖經到底怎麼說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25:00
這邊討論的是聖經觀點.. 正在討論的人意見一致, 不是很好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6:00
可以不要每次提到你們幹的壞事就說非教徒怎樣怎樣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6:00
你直接看上篇我把經節攤開,經文本身有禁止黑白通婚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7:00
壞事就是壞事,不會不承認,但聖經紀載的壞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7:00
都要糾纏不清,其他點也很難討論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27:00
只有耶穌一個人說他是道路真理生命..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8:00
所以聖經到底有沒禁止黑白通婚?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8:00
黑白通婚我看不懂,我只論殺嬰、蓄奴、仇視家人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1-05 10:29:00
到底哪裡硬凹了,這邊有人說當時反對的人是對的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29:00
因為就算白癡也知道殺嬰蓄奴仇視家人是不隊的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30:00
不要說看不懂, 我們意見一致, 再討論下一題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30:00
假設神沒有殺嬰,那就叫聖經趕快改掉不要逃避問題,還是我要在發一篇文你才要回?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31:00
我支持你發一篇, 前後文貼一下, 大家可以討論.正在討論的人意見一致, 在我看來是討論的很好進展.前面說過支持反對黑白通婚的其實都是基督徒[支持]是在回w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37:00
GSXSP就是標準模糊焦點的基督徒,還是作業都要別人做的鄉民= =殺嬰的部分自己查書查資料都有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38:00
基督徒, 就是跟隨耶穌基督, 這樣. 你要戰可以戰耶穌的言行w你要問的問題當然是你post阿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1-05 10:38:00
戰的就是她曾殺嬰啊,我就問他有沒有殺~有或沒有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39:00
這邊焦點不是聖經解讀嗎?那你想問你就post一篇囉. 另外那是耶和華.成肉身讓我們直接當榜樣的是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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