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基督徒參與政治的合法性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04 20:42:39
兩件事:
1. 要非宗教的論述可以,也不是沒有,但對基督徒的最後爭執絕對是回到
聖經。我們可以想像一下以下對話:
Neo: 我對於反對同婚有 ABC 論點
Wind: A 不成立、B不同意、C影響力太小
Neo: 那我還有 DEF 論點
Wind: D 無關論述、 E 不適用跨文化、F 只用少數人在論述
Neo: 那我還有 GHIJ (是真的找得到這麼多)
Wind: 你在講廢話,你的所有論點背後動機都是聖經,而我不信聖經
要回到 A-J的討論也是可以,但真的,這是在浪費時間。所以我的論點只有一個:
基督徒有權利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並且基督徒不需要將自己的論述
去宗教化。
2. 參加政治需要說服別人,但這是一個「藝術」、不是一個「責任」。而藝術
和責任的區別在於,藝術是用甚麼方法都可以,沒一個絕對標準。
頂多只是爭說哪種藝術會有比較多觀眾,但沒有標準說藝術一定要是怎麼
展現。相對來說,責任是一個絕對必須,是一個先決條件。我想風可
吹用「責任」來形容很好,因為很接近同志團體對基督徒的期待。同志
團體可能認為基督徒必須要以非聖經的論述來討論同婚,但這是一個
沒有任何約束力的期許、也是不實際的。沒有任何標準或法律規定說
基督徒不能引用聖經、或基督徒有「責任」、必需要去宗教化。
基督徒會反同婚的最終原因就是聖經,討論的最後結果一定還是回到
聖經,不會有另一種結果。而聖經不能改、也不會改。
因此,能不能說服別人是一種「藝術」,不是一個必須要負起的
「責任」。政客可以為了選票而改變立場,因為說服的藝術、背後目的
只是要選票,不是要為甚麼不變的真理奮鬥。但基督徒不能也不會
這麼做。在選票與聖經兩樣選擇中,基督徒一定是選擇聖經,不會選擇
選票。
既然政治的說服是一種「藝術」,你就沒有任何權利剝奪基督徒使用的
方法。事實就是同志可以繼續在這個版上鬧,但這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能不能說服與可不可以引用聖經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04 20:52:00
嗯同志在台灣蠻常因為聲援人權議題被抓的
作者: jksen (Sen)   2016-11-04 21:15:00
你是不是誤解windcanblow的意思? 還是是在別地方跟你聊的內容,上篇文章我看了一下我覺得他好像不是要基督徒論述去宗教化,好像重點是擺在說服力?!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1-04 21:19:00
哈哈哈哈哈哈,基督徒都這麼自大狂妄的啊,這真是我看過最好笑的笑話最早民主概念來自於希臘,那你們耶穌要不要去跟雅典娜磕個頭?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04 21:24:00
在非洲獵捕同志的也有部分歸功於美國來的基督徒。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4 21:25:00
教徒的這些回答都和它們1960年反對黑白通婚時一模一樣
作者: jksen (Sen)   2016-11-04 21:52:00
駁回前言,看了很多遍這篇文章和其他討論群,我大概知道你表達的核心了。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04 21:56:00
Thanks, jk.
作者: jksen (Sen)   2016-11-04 21:58:00
之前沒認真看這一串討論,剛剛深入理解你們到底在想什麼,好像大概知道了,但實在是很吃驚,不看文章我不會想到。因為我個人八成只專注在論述的合理性跟實際性,非常難以接已接受其實有些事物其實自己也了解,但因為信仰仍然要捍衛的角度,個人很難接受。如果是不曉得或無能力知道自己論述的合理性就算了,有些知道了但有些人仍然捍衛會覺得很難理解。想了一下也是,從一開始我就難理解在理解認真思考下,會相信這些宗教的理由,在這裡的各式各樣議題也是,也許是我的理性跟感性天生就與你們是在兩個世界? 不曉得。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4 22:16:00
呵呵 愛爾蘭同婚公投的最主要反派就是該國天主教會教徒不要跟我說公投不是政治 教會沒有政治不論女權、廢奴、種族隔離、黑白通婚、同性婚姻 教會無役不與 每次教會都很政治 而且不少都在站在歷史錯誤一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6-11-04 22:31:00
也很多壞事都有基督徒,別忘了希特勒我沒記錯是天主教徒,然後馬丁路德也是仇猶但你只有提到基督徒的好事的時候會來邀功壞事就切割「這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然後民權運動,知道一堆基督徒那時候都反種族通婚嗎不過放心好了,等到未來你也是被切割的那部分然後教會會繼續裝出個慈眉善目的樣子說:「嘿,我們教會一直都是支持同志的先鋒喔。」教會在歷史上都是戰輸了就裝開明我是不知道以前的基督徒怎樣了不起啦,我只知道現在反同的基督徒在用以前支持的人權基督徒的名號來招搖撞騙,好像那一切都是你幹的一樣我只知道現在反同的基督徒在他媽的扯後腿別跟我說以前基督徒怎樣,你前人怎樣甘後人屁事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4 22:51:00
完全同意D大所言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1-05 00:06:00
對於60年代引領黑人平權運動的 我認為比較精確的說法是黑人基督徒 而以當年宗教屬性來說 幾乎可以說美國人就是信仰基督宗教 所以"是基督徒"和"是美國人"的敘述 差異有但不大 不如說是黑人主導 才能更精確的描述美國國內當年的情況 否則當年反黑人平權的 也大部分是基督徒阿 只不過是白的3K黨也是以白人基督徒為號召阿http://www.traditionalistamericanknights.com/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6-11-05 01:00:00
其實同性戀者說再多也無法讓基督徒否定聖經或是去贊同你們的訴求,你們何必浪費時間呢?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1-05 01:44:00
教徒都可以把時間花在祈禱這種沒用的事情上了 我們在這邊打打字酸你們一下也是休閒和求得心中平安啦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05 04:08:00
XD, fauna 終於去Google了阿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1-05 04:15:00
Google很好用 大家都應該常用 上面的連結也是我咕來的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04:54:00
那就是說是否是基督徒跟是否反黑人平權沒有太大關係.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1-05 06:59:00
如果有基督徒願意和他們切割的話 切割的可以自稱無關當然 他者覺得有沒有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07:15:00
我意思是以你上面的觀點, 反黑人平權更準確的說, 是白人.如同支持黑人平權, 更準確的說, 是黑人.然後兩方恰好大部分都是基督徒因為發生在美國.要切割, 沾光, 扣帽, 都不是太合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5 09:02:00
是哦 就如同護家盟也恰好是基督徒 愛爾蘭同婚公投的唯一唯一反方也恰好是天主教教會 沒別人 就這麼恰好怎麼恰好都不用負責 對吧教徒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這也都是恰恰好 讓八成民眾依據聖經反對黑白通婚恰恰好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5 10:07:00
恰好是fauna提出的觀點, 我是覺得還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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