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科學探討信仰的範圍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1-04 01:39:48
我們來討論一下我們雙方都同意的東西好了:
1. 聖經不支持同婚
2. 基督徒的論述建立在聖經上
3. 因此,基督徒反對同婚
4. 政治是一個公共議題,是任何公民都可以參與的
5. 基督徒是繳稅公民
6. 因此,基督徒有權利參與公共討論
7. 基督徒引用聖經論述參與公共議題
8. 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基督徒在討論公共議題時引用聖經
9. 並且基督徒似乎沒有很在意非基督徒的反對聲音
10. 因此,基督徒可以引用聖經來參加公共討論,這點完全不犯法,
非基督徒的反對無約束力。
你可以認為「宗教不該拿來成為立法或廢法或更改法的理由」,但問題是
拿宗教來當理由完全合法,基督徒無須理會你的反對。要拿數據或社會
理由護家盟也是有,你也有反對的權利。你如果覺得護家盟的理由很差、
戰術錯誤,可以直接寫信跟他們講。在這個版上繼續講下去不會有結果。
為甚麼你會認為基督徒需要依據你的標準改變論述?
※ 引述《wayne1027 (小貓愛睡覺)》之銘言:
: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wayne,問題你搞錯方向了
: : 基督徒並沒有要強制立法不能同性性行為
: : 或是拜偶像阿
: : 但當然管他是什麼徒他都可以有他的立場反對。
: : 比如基督徒沒有要強制立法反對公共場所抽煙,
: : 但基督徒當然可以贊同或反對這個議題
: : 甚至他要不要引用聖經,
: : 也是他的自由
: ^^^^^^^^^^^^^^^^^^^^^^^^^^^^
: 對,引用聖經是你的自由
: 但,引用聖經並無法說服大部分非基督徒這是不爭的事實
: 另外,現在不是在討論同性性行為而是同志婚姻不是嘛@@
: :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嗎
: : 為何你論述半天會一直打轉出不來呢?
: 繞太遠了,回到同性戀那一個標題
: 【基督徒以聖經為名反對同性戀婚姻】
: 當然有引用聖經反對的自由
: 但要是立法或廢法的成功,是因為這個理由,我第一個開頭抗議
: 我換個方式比喻,我今天創了一個宗教,姑且叫做隨便教
: 我的宗教認為【基督徒是一種罪】
: 所以,我要求立法【基督徒不得結婚不得組成正常家庭以及所有婚姻權益】
: 請問,你覺得這個法案合理與否?
: 妳先不要管這不可能會過的問題,你就單就看到這串文字你的感想是什麼?
: 我個人覺得可笑,腦殘、兼且不尊重他人
: 但基督徒以【聖經立場】反對同性婚姻
: 在外人如我看來就差不多是這樣的意思
: 當然我指的是,【聖經說不可以搞同性戀所以我反對同性婚姻】這個部分
: 如果你們引用的是其他數據、或某些社會族群反對,小孩難教等等
: 那就是再議評估
: 我並沒有繞不出來,而是你始終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 我用這麼白話的比喻再看不懂我真的也沒辦法了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1-04 01:43:00
得證:基督徒可以引用創世紀支持學校教神創論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11-04 04:20:00
反對基督徒用聖經原則在政治上表述政治立場的理由, 我了解沒錯的話也是用類似「我相信任何信仰都不能干涉法律建立」這樣的「信仰」. 看起來好像自我矛盾..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11-04 07:42:00
無所謂啊,反正護家盟只是出來讓人笑的,比信仰人數基督在台灣也不過是小咖團體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1-04 08:31:00
不過這時候宗教就只是單純的敵對政治的理由而已。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6-11-04 12:03:00
所以其實反同的人應該還是以非基督徒為主
作者: Sylvaine (Poisson-Fisch)   2016-11-04 12:22:00
反同的人基督徒、非基督徒都有,只是基督徒是一個明顯的群體,所以很容易就被當成目標攻擊了但實際上,恐同人士也許就存在你我周遭,只是他們不會明顯表明「我就是恐同」,除非真的遇到了才會表現出來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4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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